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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医师法》颁布十周年座谈会举行

来源:医药卫生报电子版      [字号: ]

     本报讯(记者  张晓华  李伟强)4月29日下午,在河南省医师协会举办的纪念《执业医师法》颁布10周年暨新医改方案座谈会上,河南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社科院、省医师协会和法律界的参会成员进行了探讨。河南省卫生厅副厅长周学山,河南省医师协会会长刘全喜出席座谈会。
    周学山指出,《执业医师法》实施10年来,在规范医师行为、提高医师的医德医风和业务素质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在《执业医师法》的框架内,依法监管医师队伍,规范医师行为,使得医师的法律意识、服务意识、医德医风和业务素质等各方面都有了较大提高,就医环境和医患关系也得到明显改善。为提高医师学习贯彻《执业医师法》的积极性并在依法执业的前提下积极参与新医改,为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和医改目标尽到自身的职责,全省医务人员一定要提高认识、明确方向、形成合力,把新医改与当前卫生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五大工程”建设结合起来,扎实开展,取得实效,为实现全省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河南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田常俊说,新医改中,鼓励地方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这对于更好地统筹调配医疗卫生资源,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促进区域间、机构间人员和技术的交流,提高基层医院诊疗技术水平,方便人民群众特别是基层群众看病就医,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等方面都具有积极作用。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律师赵新河说,新医改方案明确提出,国家推进五项重点改革,旨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较多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随着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健全,群众个人支付的医药费用负担减轻了,对医疗结果的承受力提高,这对于解决医疗纠纷有积极作用,也有助于医师执业环境的改善。
    河南省医师协会副秘书长郭增宏提到,在今年4月中旬刚刚完成的第三次调查中,认为执业状况良好的医师仅占7.55%,而认为较差和恶劣的占68.11%。不断上升的百分比表明,广大医师对目前的执业环境相当不满意。第三次调查还显示,67.93%的医师不情愿让子女报考医学院校,并有近半数的医师曾想放弃自己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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