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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收治结核病人 通许县人民医院被通报

来源:医药卫生报电子版      [字号: ]

  本报讯(记者 李季)4月26日,开封市卫生局对通许县人民医院违法收治结核病人行为进行全市通报批评。
  3月24日上午,通许县农民历保平,以“间断咳嗽、咳痰十余年,伴发热、闷喘十余天”为主诉入住通许县人民医院内六科。入院后第二天,经过检查,该院放射科为历保平出具了“‘两肺结核’和‘慢支、肺气肿及肺部感染’”的胸片检查报告单,但患者管床医生和病区主任均对放射科的报告置之不理,坚持认为患者仅为肺部感染。4月3日,该院又为患者进行了胸部计算机放射成像系统检查,结果显示“两肺广泛结核病变”。当日,历保平再次行胸片检查,报告仍为“肺结核、慢支、肺气肿及感染”。但此结果仍未能引起医生的重视。4月6日,放射科补填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报告疾病为“肺结核”。4月8日,患者病情进一步加重,出现严重的鼻衄。同日,患者痰标本送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查,3个痰标本均报告为“发现抗酸杆菌+++”。4月12日,患者出现“气胸”,病情急剧恶化,生命垂危。
  开封市卫生局调查中还发现,通许县人民医院在收治历保平时,将他安排在6人间病房中,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即使在放射科多次报告历保平为“肺结核”后,也未能引起管床医生的注意。
  经开封市卫生局党委研究,决定对通许县人民医院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从严从重处理。首先对通许县人民医院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同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该院主管副院长郭士兰、胡心茹全市通报批评;吊销责任医生娄志军医师执业资格证6个月;责成通许县卫生局免去李书生通许县人民医院内六科主任职务;责令通许县卫生局监督县人民医院退还患者所有医疗费用,并免费对患者实施救治直至其康复;对和历保平同病室居住的其他患者进行追踪观察,有发病者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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