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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医保获徒刑

来源:医药卫生报电子版      [字号: ]

  本报讯(通讯员 樊创琦 邵存霞)“聪明”的王胜利在为其父亲办理住院医保报销时发现了“生财之道”,遂借用他人医保卡骗取医疗保险金,不料聪明反被聪明误,构成了诈骗罪。4月2日,汝州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胜利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
  2008年3~6月,被告人王胜利通过本人及中间人以每卡800元~1000元不等的价格先后“借”到退休职工王某等7人的医保卡。后到汝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找到其认识的医生郭成(另案处理)让其帮忙。郭成在没有见到病人的情况下,为王胜利出具了王某等上述7人有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并介绍被告人王胜利与市第二人民医院医保科的杜某相识。被告人王胜利先后以上述7人的名义让郭成开药,共从市第二人民医院骗取了价值164426.75元的药品,药款由个人支付40590.33元,国家医保统筹支付122184.75元。药品由王胜利以93964元的价格全部销给某药店。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胜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对其作出了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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