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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婴儿群切勿忽视听力筛查

来源:医药卫生报电子版      [字号: ]

河南省人民医院 马崧 魏妍平
  常言道:一聋半傻。如果自婴儿时期就没有听力,丧失语言能力、反应迟钝等一系列问题也会随之而来。听力对一生的生活质量何其重要!
  遗憾的是,我国现有人口中,有6000多万残疾人,而在这6000多万残疾人中,有听力语言障碍的残疾人高达2000万之多,占全国残疾人总数的34%!我国现有0~7岁聋儿80万人,每年还以3万名的速度递增。对这样的孩子,我们唯一能做的是及早发现,然后在医生的指导下采取措施治疗,进行语言训练。
  1~6岁是儿童听力的发育期,如果此间感受不到声音的刺激,孩子负责听力的大脑皮层就会被其他功能所占据,而永远失去听力功能。因此,早发现、早治疗是抢救听力的有效办法。对新生儿进行听力筛查,是早期发现耳聋患儿的重要手段。对高危新生儿(出生28天内)和高危婴幼儿(出生后29天至2周岁)来说,听力筛查尤为重要。
  哪些孩子应该在出生后做听力筛查呢?
  一是母亲怀孕期间曾患感染性疾病,如风疹、流感、梅毒等病,病原体可通过胎盘传给胎儿,或在生产过程中经产道传染给新生儿,使新生儿内耳发生病变;母亲妊娠期使用耳毒性药物,如氨基糖甙炎抗生素、利尿剂等可引起胎儿中毒;母亲妊娠期患糖尿病,或遭受放射性损伤,可以引起胎儿听力损伤。
  二是分娩时胎儿或新生儿发生窒息、头部外伤等或早产,可导致感音性耳聋。
  三是婴儿有先天迟发性的小儿期听损伤家族史;出生后有过长的机械给氧,在9天以上;与感音-神经性听损伤同时存在的综合征异常,上口唇垂直沟消失或发际低下等;出生时体重低于1500克;患高胆红素血症,其胆红素水平超过换血要求;曾使用耳毒性药物5天以上;曾患细菌性脑膜炎;出生时表现严重的功能低下。有以上一项或一项以上者,必须做听力检查。
  听力检查只是一个排除听力障碍的手段,有一定的局限性。由于孩子的听力在一岁之内都还有继续发育完善的可能,在临床上也见到不少10个月后婴儿的听力就达到正常水平的例子,因此,家长的观察对婴儿听力的判断更为准确,要认真观察孩子对各种声音的反应。如果孩子确有听力异常,家长应及早带孩子到正规医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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