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卫生厅 二○○九年四月三日
为加强手足口病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依据卫生部《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08年版)》、《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消毒技术规范》要求制定本要点,供各级医疗机构参考。
一、处置流程
(一)实施预检分诊制度,设置发热疱疹预检分诊点,做到合理分诊。
(二)发热疱疹专门门诊应设置接诊分诊台,根据就诊患儿数量,设置1~3个诊室,每次接诊1名患儿。候诊区、诊室、留观室、治疗室、输液室、注射室及专用卫生间等设置合理,并保证有效的通风,避免拥挤。
(三)临床诊断病例应安置在隔离病区收治,同一病区内不得收治其他非肠道病毒感染患儿。严禁将患儿安置在病区走廊内,防止交叉感染。
(四)隔离病区应分设医患、洁污通道,不交叉逆行。重症监护病房应设置治疗室、配奶室和沐浴室等。医务人员更衣、值班、库房及卫生处置与患儿诊疗区设实际隔断。
二、消毒隔离措施
(一)结合医院收治手足口病患儿情况,制定并实施发热疱疹专门门诊、留观室、隔离病区及重症监护病房医院感染管理、消毒隔离制度,严格掌握患儿留观、出观及住院、出院的指征,减少不必要的医院内暴露时间。
(二)按照丙类传染病管理要求,在实施标准预防同时加强接触隔离的各项措施。
(三)保持诊室和病室空气新鲜,开窗通风和换气每日2~3次,每次20~30分钟。凡安装动态空气消毒设施,应依据病室体积合理设置并正确使用,每日定时进行室内空气消毒。采用紫外线灯消毒时应在无人情况下进行,若有患儿时,应采用布类遮盖患儿面部及肢体皮肤,避免发生电光性眼炎、过敏性皮炎。
(四)规范接触皮肤和黏膜的非一次性诊疗、护理器具及物品的消毒。
1.体温表置于加盖容器内,使用后放置于含有效氯500毫克/升消毒液中浸泡30分钟,清水冲洗揩干备用。听诊器、血压计及袖套等用含有效氯500毫克/升消毒液擦拭消毒,清水擦拭揩干后备用。
2.氧气湿化瓶及通气管、吸氧头罩、可复用的呼吸机螺纹管及面罩、简易呼吸器及附件、止血带等交由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统一处理。
3.可复用喉镜一人一用一清洗一消毒备用。消毒存放符合要求,不得放入原包装盒内或裸露存放。
(五)奶瓶、奶嘴应一人一用一灭菌,奶瓶、奶嘴、盛放器等奶具清洗、干燥后,经压力蒸汽灭菌后备用;清洗用具和装放容器保持清洁、干燥。若为母乳喂养者,指导患儿母亲在哺乳前后认真实施卫生洗手。
(六)餐(饮)具消毒:餐具须一人一用一清洗一煮沸消毒,每次时间15~20分钟;亦可采用含有效氯250毫克/升消毒剂溶液浸泡30分钟后清水洗净备用。
(七)保持诊疗台、室内环境及物体表面、地面清洁干燥。对患儿及家属经常接触的门把手、婴儿床栏杆、楼梯把手、餐桌等物体表面及玩具,采用含有效氯500毫克/升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时间30分钟;或用0.3%过氧乙酸作用60分钟;不耐湿热的书籍等紫外线灯近距离照射30分钟。
(八)保持诊查床及床单位平整、清洁、干燥,若被患儿分泌物、排泄物污染时,及时清除并采用含有效氯1000毫克/升消毒剂擦拭消毒30分钟后,清水擦拭揩干。
(九)保持患儿衣服、床单位用物整洁,被污染时及时更换,并放置于双层污衣带内,交由被服中心或洗衣房处理。衣物、被服置阳光下暴晒或煮沸20分钟或用含有效氯500~1000毫克/升消毒剂浸泡消毒30分钟后,清水清洗、干燥备用。
(十)抹布一桌一用一清洗消毒。拖把(地巾)分区域、分室使用、分池(桶)涮洗。使用后的抹布、拖把采用含有效氯1000毫克/升消毒剂溶液浸泡30分钟后,清水涮洗,悬挂晾干备用。
(十一)分泌物、排泄物、生活污水和粪便可直接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污水排放应符合国家标准。基层不具备条件的单位,粪便可用生石灰以1∶1的比例或使用含有效氯2000毫克/升消毒剂与其搅拌均匀消毒,旱厕可用生石灰覆盖;生活污水用含有效氯250毫克/升消毒剂(如漂白粉等)作用30分钟。盛放呕吐物、排泄物的容器采用含有效氯1000毫克/升消毒剂浸泡30分钟,清水洗净备用。
(十二)生活垃圾及医疗垃圾均按照传染病医疗废物处理要求,使用带有警示标识的双层医疗废物包装物进行包装;锐利器物弃置于利器盒内,达到3/4满时,由专人负责收集,扎紧袋口或密封盒盖,专车密闭运送,集中处理。
(十三)患儿出院、转院或死亡后,必须对病室及床单位实施终末消毒处理。
(十四)接诊患儿的急救车应保持通风,车内须备有非醇类快速手消毒剂、医疗废物容器、包装袋、医护人员防护用口罩、帽子、手套等,保持急救车内清洁、干燥、无污染。被患儿分泌物、排泄物污染时,及时清除并用含有效氯1000毫克/升消毒剂擦拭消毒30分钟后,清水擦拭揩干。接诊后的急救车内物体表面、地面须做好终末消毒,采用含有效氯500毫克/升消毒剂擦拭消毒30分钟后,再用清水擦拭。
三、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消毒药械管理
(一)须使用医院统一采购、有效期内、标识齐全、包装合格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消毒药械。
(二)压力蒸汽灭菌物品、低温灭菌物品与消毒药械、清洁物品须分柜放置(存放柜须易于清洁、消毒),不得混放。
(三)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如呼吸机螺纹管、面罩、简易呼吸器及附件等)严禁重复使用。
四、手卫生要求
(一)监护室、治疗室、医生办公室内须设置非手触式流动水洗手、干手及手消毒设施,使用非醇类手消毒剂(如含氯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
(二)留观室、隔离病房内设非手触式流动水洗手、干手及手消毒设施(建议每8位患儿至少设置一处),避免家属与患儿之间的交叉感染。
(三)医护人员在诊疗、护理每一位患儿前、后,须认真实施卫生洗手或手消毒。禁止使用薄膜手套,禁止戴乳胶手套实施卫生洗手或手消毒,使用乳胶手套须一人一用一废弃。
五、医护人员安全防护
(一)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实施接触隔离。
(二)进入发热疱疹门诊或感染性疾病科门诊、隔离病房和重症监护病房时,须佩戴一次性工作帽、外科口罩,更换专用工作服或隔离衣、拖鞋,不得以鞋套代替更换拖鞋。脱去专用工作服或隔离衣前后,须认真实施卫生洗手或手消毒。
(三)医务人员接触患儿血液、体液、分泌物和排泄物时须戴一次性乳胶手套,摘去手套后须立即卫生洗手或手消毒。
(四)诊疗、护理工作中或处理患者排泄物、呕吐物及医疗废物有可能发生患儿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喷溅时,须佩戴防护面罩或护目镜、乳胶手套,穿防渗透的隔离衣。脱去防护用品后须立即卫生洗手或手消毒。
(五)制定并执行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及职业暴露后处理制度及流程。发生暴露后,按程序上报、处理、评估。
六、医院感染监测
(一)若发生手足口病患儿合并医院感染、且在某一科室短时间内同一部位感染病例超过3例时,应及时追溯原因,进行环境卫生学检测与分析,采取针对性有效措施,并在规定的时限内逐级上报至医院相关部门、主管领导、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适时开展急危重症患儿救治及呼吸机相关肺炎等医院感染目标性监测。
(三)规范医院感染病例上报程序,及时上报医院感染病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