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广州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局联合发布了修订后的《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办法实施后,广州医保今年内可望对部分病种采用“单病种”结算方式,并选取几家医院试行“实报实销”式的结算办法。同时要求定点机构严格执行出入院标准、不得推诿危重病人,严禁违规使用参保人自购的药品、材料。 据了解,修订后的结算办法,其中的“按医疗服务项目”结算,即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结算,相当于公费医疗采用的“实报实销”。据透露,这一结算办法监管要求高,根据现有条件,预计广州医保部门会在年内选择几家医院进行试点。 “单病种”结算,则是针对一些诊疗特别规范、治疗费用比较一致的病种,单独算出平均费用限额标准来结算。这种结算明确规定需向病人提供的诊疗项目,同时明确参保人的支付比例,且不设起付线。这意味着参保人患了这类病种,入院只需交固定的金额,就能享受到规定的服务项目,从而能减轻负担,获得比较好的保障。 (摘自《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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