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述明 通讯员 于海泉)近日,记者从濮阳市卫生局获悉,濮阳市卫生局和市科技局联合下文,禁止民办非企业医学研究所“挂羊头卖狗肉”。 据了解,近年来,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医学科研机构大量涌现。由于医疗市场准入门槛的不断提高,一些非法行医者为避开卫生行政部门监管,便做起“挂羊头卖狗肉”的勾当,利用群众难以正确分辨医学科研机构与医疗机构的弱点“明修栈道,暗度陈仓”:机构设置名不副实、超越登记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甚至非法从事医疗执业活动。一些机构擅自冠以“XX科研中心临床基地”等明显具有误导性质的名称,以高薪、参股等形成聘用离退休专业人员从事医疗活动。由于群众对医疗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及医疗知识了解有限,极易被所谓的“高科技”和“资深专家”蒙蔽。 为此,濮阳市将对2008年12月31日前审批的市级民办非企业医学科研机构,按照“设立市级民办非企业医学科研机构的条件”重新认定,认定截止时间为7月31日,对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认定的单位,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文件同时要求,民办非企业医学科研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不得将科研机构名称、科研场所出租给非本机构人员开展诊疗活动,不得超出核定的范围执业,未经审批不得擅自开展“义诊”和刊播医疗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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