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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戴俊 通讯员 黄红亮 陈卓)近日,记者从漯河市卫生局获悉,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确保医疗安全,该局严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关,出台措施,并严格规定最晚至2009年8月,全市所有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将全部由漯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集中处置。 记者了解到,根据相关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漯河市出台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办法》,明确了相关单位职能、职责、管理和任务,同时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查处违法和违规行为,将全市所有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集中处置,并划定了倒计时:2009年3月前,区直、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市区社会办医等医疗单位;5月前,乡镇医疗机构;8月前,全市所有个体诊所、社区卫生服务单位、村卫生室。由此,从2009年8月起,漯河市所有医疗废物将全部由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集中处置。 据介绍,漯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建设总投资1139万元,选用国内先进的ZLR-125型医疗废物焚烧系统,可日处理医疗废物3吨,去年10月24日正式投入使用。目前,市直各医院、区直大部分医院和部分社会办医机构都与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签订了医疗废物处置协议,已集中处理医疗废物100多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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