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下发专项通知要求 加强手足口病诊断、报告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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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吴延立)3月23日,为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和救治工作,河南省卫生厅下发了《河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临床诊断和疫情报告管理工作的通知》,以有效遏制疫情蔓延,规范诊疗和疫情报告管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省卫生厅要求,首先要严格执行临床诊断标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卫生部《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08版)》要求,认真做好手足口病的临床诊断和鉴别诊断以及治疗工作,区分普通病例和重症病例,实施科学、规范治疗,努力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省卫生厅指出,要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各级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对发现的手足口病临床诊断病例和确诊病例,要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丙类传染病要求,及时填报报告卡并进行网上直报,并随着诊断和病情进展及时订正。此外,要严格监督管理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认真落实首诊负责制度、预检分诊制度、重症病例报告制度、疫情报告制度、院内感染管理控制等制度,加强对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中责任心不强,出现渎职、失职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及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省卫生厅强调,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救治管理。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要整合资源,充实专业力量,加强救治队伍建设,切实做好手足口病患儿治疗工作。对重症病例,各省辖市卫生局要指定技术力量较强的综合医院或儿童专科医院集中收治。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收治症状较轻的普通病例。个体诊所和村卫生所发现手足口病患儿,必须及时依法报告并指导患者到上级医疗机构就诊。同时要加强对手足口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做好居家隔离患儿观察、指导工作。省、市级医疗队要切实履行职责,实行派出单位负责制,加强技术指导,努力提高治愈率,确保救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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