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缺乏责任心。如今,人们生病怕吃假药用假器械,怕药品不良反应,怕小病治成大病,药品安全是人命关天的大事,药品从研发生产到患者服用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安全链条都会断裂。 分析近几年的药害事件,根源有三:一是不法企业受利益驱动,违规生产;二是政府部门监管不力,尤其在某些“地标”药品转“国标”标准偏低,把关不严;三是医院和药店购销药品把关不严。 首先,个别企业违规操作,在药品安全链的生产环节就埋下“炸弹”。“欣弗”生产企业擅自降低消毒时间和温度,增加消毒柜载量,成本降低了,却使9名患者付出生命;“甲氨蝶呤”事件中,制药人员将硫酸长春新碱尾液混于“甲氨蝶呤”,致使药品污染,导致上百名白血病患者下肢疼痛、行走困难。 监管漏洞堪忧。虚假医疗广告是久治难愈的顽疾,药品广告牵涉多个部门,工商部门担负广告的审批与监测,药监部门负责内容审核,媒体承接广告发布。多头管理存在脱节现象,给虚假广告可乘之机。 包括虚假广告在内的制假售假活动的程度与经济发展阶段密切相关,我国还将经过一定阶段后,制假售假规模才会显著缩小。但是,政府加大打假力度对于抑制制假售假违法犯罪作用明显。在美国,上市企业作假、散布虚假信息,往往要被索赔几十亿美元。我国除应加大打假力度外,还应注重发挥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方面的作用。 预防与处置并重。国家职能部门应制定一套高效的预防、监管、奖罚制度并有力执行。尤其应提高对造假者的惩罚力度,加大其违法犯罪成本,使法律的震慑力能保障人们的生命健康。 据了解,今后我国药品监管将转变以往对药害事件以应急为主的工作思路,转守为攻,更注重未雨绸缪的预防工作。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基层农村、药品流通环节、注射剂这些重点区域、环节和品种的监管力度;加强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的收集与分析,评估出风险较大的产品或企业,有针对性地主动出击。 (摘自《人民日报》 孙忠实 李晓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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