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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推医保“家庭账户”

来源:医药卫生报电子版      [字号: ]

    医保卡长期没有使用,积累了不少金额却派不上用场,怎么办?记者昨日获悉,深圳市社保局决定推行医保“家庭账户”,允许参保人员账户积累额达到1个月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其超过部分可用于支付家庭所有成员的门诊医疗费用。而据记者了解,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233元。
    “个人用不完,家人却用不上”,早已成为不少医保参保人的尴尬。如何实现“一人参保,全家受益”,提高医保卡的使用率?据深圳社保局副局长杜斌介绍,深圳从2008年开始就在全国率先推出医保“家庭账户”的尝试,去年3月1日起实施的《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扩大了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规定个人账户积累额达到1个月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其超过部分可用于支付健康体检、预防接种费用和其已参加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的子女门诊医疗费用。       (摘自《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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