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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医保报销范围向中医药倾斜

来源:医药卫生报电子版      [字号: ]

    北京市劳动保障局表示 4月1日起,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基本医保,中药门诊煎药费也从同时段起可以报销,此外处方调剂费也有望纳入此范畴。
    今年初,本市出台促进首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为促进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市劳动保障局表示,本市医保报销范围将适度向中医药倾斜。
    首先,将中药门诊煎药费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甲类报销范围。以往门诊煎药费都是患者自费,3元一服。
    其次,将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报销范围,其报销范围品种、使用管理等按中药饮片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按照规定,这些项目纳入报销范围后,可报销50%到70%。
    此外,中药门诊辨证论治费、处方调剂费等,也有望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对于门诊发生的医保起付线以上的针灸治疗费用,和列入基本医保目录的传统中药饮片费用报销,医保部门也在研究制定优惠政策。               (摘自《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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