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缴费多了参合率不降反升农民群众越来越满意新农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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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董文安 王明杰)日前,记者在全省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工作会议上获悉,2009年,尽管个人缴费由10元提高到20元,但农民参合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据初步统计,河南157个县(市、区)参合农民达到7477.2万,参合率94.08%,高出2008年2.28个百分点。个人缴费多了参合率不降反升,反映出农民群众对新农合制度更加满意,新农合制度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认可。 据了解,2008年,全省157个有农业人口的县(市、区)全部建立了新农合制度,提前实现了全面覆盖,各级财政对参合农民补助由每人每年40元提高到80元,共有7280.2万农民参合,共筹集新农合资金64.89亿元,享受合作医疗补偿的参合农民3665.67万人次,其中住院(大额)补偿534.41万人次,补偿金额达到封顶线3万元的有2113人。其中,参合农民的实际住院补偿比由2007年的平均30.7%提高到42.41%。新农合制度的全面普及,改变了农民群众“小病拖、大病扛”的状况,病有所医的愿望初步实现。 多年来,省委、省政府对新农合制度高度重视,去年,继续把新农合制度建设列入“十大实事”,三次召开专题会议,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的意见》,决定为每个乡镇配备2名专职新农合监管人员,并就新农合管理和经办机构建设、新农合监督检查、新农合的组织领导等提出明确要求。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为新农合制度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形成了推动新农合工作的强大合力。 去年,河南还对既往出台的有关新农合政策规定进行了完善,修订了新农合“六条禁令”和公示制度,重新公布了各级新农合管理部门、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咨询电话,进一步明确各级卫生部门的职责与任务,完善第一责任人制度及问责与通报机制,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和经办机构服务行为,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新农合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此外,省卫生厅还组织有关专家多次深入有关县(市、区)进行明察暗访,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地新农合工作进展情况,对基金管理、费用补偿、医疗服务等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对住院报销起付线、补偿比例进行了适当调整,进一步规范服务和就医行为,确保了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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