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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粉事件医疗费报销细则出台 患儿五类病免费治

来源:医药卫生报电子版      [字号: ]

    婴幼儿奶粉事件医疗费用报销细则已经出台,所有患儿到18周岁前如患残留结石等五类疾病可获得免费治疗。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患儿相关疾病医疗费用支付工作的通知》,对“三聚氰胺”事件负有责任的企业出资建立的“患儿医疗赔偿基金”委托给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代管,对患儿急性治疗终结后到18周岁以前可能发生的与此相关的疾病给予免费治疗。
    据悉,相关部门首次明确了五类“与此相关”的疾病范围。三部门承诺,患儿急性治疗终结后到18周岁以前,发生与食用含三聚氰胺婴幼儿配方奶粉致泌尿系统结石相关的上述疾病,可在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治疗。具体报销手续根据患儿是否有医保而略有不同。
    五类与三聚氰胺相关疾病
    ◆残留结石及其合并症,如泌尿系统感染、血尿、梗阻等
    ◆结石梗阻后遗疾病,如高血压、泌尿系统感染等
    ◆肾衰及其合并症,如高血压、贫血等
    ◆术后合并症,如输尿管、尿道狭窄,膀胱输尿管返流,腹膜透析并发肠粘连导致的肠梗阻等
    ◆尿路上皮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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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儿18岁后不会再发病
    据卫生部组织医学专家反复研究论证认为,由于婴幼儿的泌尿系统再生能力强,患儿在治愈后出现相关疾病的几率很低,即便发病,一般不会出现严重症状,而且发病时间也大多会在这次急性治疗后的2到3年内或更短时间内。所以专家表示,不会到18周岁成年之后再发病,因此将医疗费报销截止期限确定在18周岁之前。
           (摘自《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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