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小沛)近日,来自太康县的贾某,在郑州市经三路与鑫苑路交叉口西侧被一辆车撞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据了解,肇事者晏某系郑州市某派出所民警,在贾某急需手术的危急时刻,他拒不签字,情急之下,医院领导签字手术。 2月4日,死者贾某的妻子高桂荣向记者反映称,晏某将其丈夫撞伤后将之送进了省职工医院。然而,在贾某伤势严重急须手术需要晏某签字时,却被他拒绝。最终,手术在该院一领导签字后进行。 据死者贾某另外一名亲属张某介绍,贾某1月19日上午出门后,一直没回家,全家人四处打听寻找,并求助110,“1月20日下午两点多,我们接到110通知,说省职工医院收治了一位遭遇车祸的男子,让我们去认,去了一看果真是他。”张某说,据他们了解,贾某伤势严重需要做手术时肇事者却拒不签字。“虽然人没有救过来,我们仍感激医院的这位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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