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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金水区参合农民喜领大病补助 最多获助10万元

来源:医药卫生报电子版      [字号: ]

  本报讯(记者 吴玉玺)1月17日上午,郑州市金水区卫生局向32名享受大病救助的新农合参合农民,发放了最高金额为10万元的医疗救助金,共922201元。拿着10摞百元大钞,孙银锁仿佛看到了儿子活下去的希望,激动地说:“10万元,远远超出了我的想象。”
  50多岁的孙银锁是郑州市金水区龙子湖办事处孙岗村的农民,家里条件很一般,他20岁的儿子孙庆杰去年2月被确诊为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为给儿子治病,去年花了40万元。”孙银锁说,现在家里花光了所有积蓄,还欠外债30多万元,“亲戚都借了几轮,实在借不来钱了”。
  去年6月,孙庆杰的新农合报销达到封顶线3万元。“孩子的病情不稳定,容易反复,现在仍需要治疗。”可孙银锁再也拿不出一分钱。走投无路的他于今年1月6日申请了新农合大病医疗救助,刚过10天,他就得到消息:可以得到补助资金最高额度10万元。“没想到这么快就能得到补助,而且还补这么多。”孙银锁说。
  和孙庆杰一样得到补助的还有31人。郑州市金水区副区长王红梅说,这次发放大病补助,基本每人都在万元以上,其中领到5万元以上补助款的就有八九人。这些患者大多是患了肝硬化、白血病或需要器官移植的,花费非常大。
  王红梅说,金水区政府于2007年制定了《金水区农村大病医疗救助暂行办法》。按规定,凡金水区参合农民患重大疾病,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都能享受医疗救助。
  郑州市金水区卫生局局长原学岭说,按照新农合政策,参合农民享受补助达到封顶线3万元后,每年住院总开支减去起付线和已经补助的金额,如果个人支付金额还超过3万元,就能根据实际花费进行补助,“不管用什么药品和治疗方式都可以补助”,超过3万元不足5万元的部分按50%给予补助,5万元以上的按55%给予补助。“医疗费用每年累计补助一次,年度最高补助金额为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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