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老乡医”问: 听一位乡镇卫生院防疫医生说,咱省外县防疫站已经把防疫工作收回到卫生院,今后儿童免疫一律到卫生院服药、接种,乡医防疫经费不再补发,统归卫生院。乡医的任务是到各村通知,不给报酬。请问省卫生厅有这样的打算吗?省委和省政府有指示吗? 答:2008年9月24日下发的《河南省预防接种单位和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规定:“乡级防保组织要定期召开乡村医生例会,开展预防接种知识培训;实行预防接种门诊化的乡(镇),所辖行政村卫生室至少安排1名乡村医生负责及时收集、准确上报本行政村预防接种适龄儿童信息,通知适龄儿童及时进行预防接种,宣传普及预防接种知识等工作;未实行预防接种门诊化的乡(镇),所辖每个行政村均要设立村级预防接种点,且至少安排1名乡村医生承担预防接种任务和其他相关工作,并加强管理和指导,确保不留免疫空白;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承担预防接种或其他相关工作的乡村医生要给予相应的劳务补助。”可见,不管是否实行预防接种门诊化,您都应该获得“相应的劳务补助”。 另外,据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有关负责人介绍,作为农村公共卫生网络的“网底”,村卫生所肯定需要承担防疫、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工作,您所提到的“把防疫工作收回到卫生院”的说法是不成立的。 焦作“无奈乡医”问: 我们村卫生所每年要交上千元的各种费用,有的地方更多,要交好几千,这在无形中给没有任何待遇的乡村医生又增加了不少负担。请问村卫生所到底每年应该交哪些费用? 答:政策规定的收费项目,以前我们已做了很多相关说明。请注意一个问题,不管是哪个部门去收费,都应该亮证收费。省发改委对批准的收费项目都颁发收费许可证,上面有收费项目、收费名称和收费标准,同时必须开具省财政厅监制的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如果收费人员没有亮证收费,或者没有开具正规票据,可以拒交,同时向当地物价检查电话12358进行举报,或者直接向省有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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