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董文安)根据2008年度全省中医医院管理评价结果,日前,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决定,对河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等15家省、市中医医院进行表彰,授予2008年全省中医医院管理评价先进单位称号;对镇平县中医院等10家中医医院授予“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资格。同时,给予3家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暂停等级医院资格一年处理,限期整改,一年内整改合格者恢复原等级,否则取消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资格。
15家受表彰的中医院为:河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河南省中医院、开封市中医院、驻马店市中医院、安阳市中医院、周口市中医院、漯河市中医院、南阳市中医院、平顶山市中医院、郑州市中医院、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中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洛阳市第二中医院、洛阳市第一中医院、濮阳市中医院。10家被授予“二甲”的中医院为:镇平县中医院、南阳医专附属中医院、南阳市张仲景医院、平舆县中医院、淅川县中医院、杞县中医院、汤阴县中西医结合医院、郑州市颈肩腰腿痛医院、西峡县中医院、栾川县中医院。
省中医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各省辖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局)和各级中医医院要进一步提高对医院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认真查找不足,及时整改,持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坚持从落实《河南省中医医院管理评价标准》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入手,依靠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综合服务能力,确保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