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季 常俊伟 乔当归 通讯员 刘月福 张军起 来到开封市妇幼保健院产二病区213号家庭病房,一推门,便能感到开封市金明区西郊乡前堌门村李晶莹一家人的喜悦。 聊起30年的变化,照顾李晶莹的婆婆蔡大娘非常感慨。她说:“现在生孩子的条件真是好啊,你看这一家人一套家庭病房,灶具、卫生设施都一应俱全,我20多年前生孩子的时候,两三家人挤在一个病房,真是不方便啊。” “唉,你比我强多了,那时候,咱农村人不像城里人有公费医疗,医疗费没人管,家里条件又不好,我生孩子只能在家里,接生婆还不是大夫,都是村里的老太太。”蔡大娘的姐姐说:“现在好了,参加了新农合,只要是定点医院,都能住院。” 李晶莹全家参加了新农合,按照政策,她的医疗费减去起付线后,可以报销50%。这是在市里,如果是在区、乡医院,起付线会更低,报销比例也会更高。“现在家里条件好,再加上有新农合,我们就选择在这里住院生产了。”蔡大娘高兴地告诉记者。 2003年至2008年的6年间,开封市累计报销新农合参合农民医疗费用3.86亿元,享受合作医疗报销的参合农民573.42万人次。 开封市自2003年启动新农合试点工作,到2008年初,该市10个县(区)全部实现新农合制度的覆盖,提前3年实现覆盖开封市农村居民的目标。 从2009年新农合筹资情况看,尽管农民个人缴费由10元提高到20元,但参合的积极性仍然很高,截至2008年12月12日,参合农民已达到352.52万人,参合率达到92.01%,高于2008年6.54个百分点。 无独有偶家住辉县市胡桥乡南云门村的窦巨来,今年60岁,于12月4日突感身体不适,经检查确诊为十二指肠球部穿孔,后由家人陪同在辉县市人民医院治疗了11天,所有的医药费总共为6709.4元,由于他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2008年12月16日出院当天,就通过办理新农合手续,领取了2700多元的报销费用。“参加合作医疗就是好,要不咋能给我报销这么多的费用。”准备出院回家的窦大爷高兴地告诉记者。 辉县市新农合制度自2003年9月实施以来,共为172.51万参合农民办理了新农合补助,补助资金达10977.94万元。2008年辉县市参合农民达到65.6万人,参合率达到99.4%。目前,2009年新农合筹资工作已经结束,辉县市共有66.75万农民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9.8%,较去年提高了0.4个百分点。据了解,2009年的参保费用由原来的每人10元提高到20元,但随着缴费标准的提高,辉县市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除了继续提高住院报销补偿比例外,还将门诊统筹纳入2009年补偿方案的调整计划,继续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 而在方城县,实行全市住院“一卡通”制度,有效简化参合农民的补助程序,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深受当地群众的好评。 据悉,方城县实施的“一卡通”制度,是指参合农民在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及全县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凭合作医疗证、身份证以及出院发票、清单、诊断证享受出院网络直补;市外住院出院后凭合作医疗证、身份证以及出院发票、清单、诊断证、病历复印件到所在乡镇合管办进行补助,随到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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