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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财政厅、卫生厅紧急通知要求 确保中央新增投资农卫项目顺利实施

来源:医药卫生报电子版      [字号: ]

    本报讯(记者  杨力勇  董文安)日前,河南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卫生厅联合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充分认识加快实施中央新增投资补助我省农村卫生建设项目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确保我省农村卫生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通知指出,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实施中央新增投资卫生项目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要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领导、组织、协调。各省辖市卫生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要切实加强部门间协调和沟通;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要抽调得力人员,经常深入项目单位施工现场,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项目所在县卫生局长负总责,项目单位法人是第一责任人。
    通知要求,要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抓紧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提前开工。各地要进一步优化审批手续,采取现场办公、集中审批等方式特事特办,快事快办;要加快开展施工设计、工程招投标、地勘和物探等工作,以最快进度落实项目开工建设条件。要切实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省辖市原则上要在3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到县(市、区);各县(市、区)要根据卫生建设项目工程进度,将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项目单位,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滞留或拖延拨付国债卫生项目专项资金。
    通知强调,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维护中央新增投资项目的严肃性。各地、各单位要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严禁项目单位擅自扩大建筑面积,擅自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对违规使用建设资金,违反基本建设规程操作,不能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核实,将严格按规定追究责任。对因管理不善、弄虚作假等原因造成建设项目严重超概算、质量低劣、损失浪费或责任事故的,要严肃处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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