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一龙 通讯员 刘建伟)近阶段,商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全面加强医疗器械监管出台了四项措施。 该局一是重视对基层监管人员的“传帮带”,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监管队伍建设。从省里邀请两名医疗器械监管专家,对各县(市)主管医疗器械的负责人和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负责人进行培训。二是开展医疗器械的检查和建档工作,重点是市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进行检查和建档工作,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能促使基层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人员深入实际,加强学习,提高对医疗器械感性认识。三是督促“涉械”单位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不断规范其经营使用行为。重点是对制度不健全、管理制度不符合实际和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加大监管和帮促力度,指导、帮助其建立全面的质量管理制度。四是不断增强基层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技术支撑手段。积极联合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编写实用的技术资料和医疗器械监测标准,下发到基层,指导工作。 登封大力查处假劣药品 本报讯(通讯员 陈向林)今年,登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大查办假劣药品等违法案件工作力度,措施得当,方法增多,全年共办理假劣药品等违法案件163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他们一是进一步充实案件审核、法制审核领导小组人员,抓假劣药品大案要案,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扎实。二是调整充实一线执法人员力量,把业务骨干人员向稽查岗位上调配。同时,把全市涉药单位按区域划分三个责任区,监管稽查责任落实到人。三是紧紧抓住药品检验环节,排查假劣药品,全年从检验中发现假劣药品74起,全部立案查处。四是把药品日常监管与稽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互相促进,共同提高。五是集中人员、经历、时间通力协作办大案、重点案件,今年办理处罚3000元以上的案件共有23起,起到了良好的震慑效果。 上街规范农村药品市场 本报讯(通讯员 郝晓玲)今年,上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农村药品管理人员素质不高、基础设施薄弱、进货渠道不规范等现象采取了有效监管措施,规范了农村药品市场。 他们一是积极组织农村药剂人员进行药学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二是要求农村药店必须按照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做好相应的检查、记录,药店所有的设施设备必须处于工作状态,不能当作摆设,不能弃而不用。三是重点检查农村涉药单位用量大的药品品种,对重点品种严查购进资质及渠道,确保重点药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渑池义马药监信息互通 本报讯(通讯员 李建强)渑池县和义马市药监局近年来加强信息交流,建立了药监信息互联互通伙伴关系。 互联互通伙伴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对涉及两个辖区的同一药品违法案件,两局稽查部门可配合调查,联手出击。需要移送的及时移送,不需要移送的及时交流信息。二是两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合理药品一般在一星期内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相互通告,内容包括药品名称、标示的生产厂家、批号、规格、不合格情况等。三是把各自工作中的新思路、好经验及时函告对方,以便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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