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杜海燕 陈述明 李季 通讯员 申五一 杨君丽 高翔 闫书文 郭从杰
题记:居心叵测的“医闹”在医院导演的突发“武打闹剧”,让医院防不胜防,不胜其扰。近期,本报记者采访到的发生在我省医疗机构的三起“医闹”闹剧,在公安部门的介入下,或是还了医院清白,或是“医闹”刚一露面即被抓,阻止了过激行为的发生,或是“医闹”被依法羁押预防了事态进一步扩大,这无疑都是对“医闹”扰医行为的有力一击。
曾经无理取闹 今还医院清白
患者孟某在2005年因从4米高处摔下受伤,到濮阳市中医院就诊。B超显示其腹部闭合性损伤,脾脏破裂。医院于当日在全麻状态下行急诊“剖腹探查脾切除术”,为其顺利切除了破裂的脾脏。患者病情稳定后做X线片和核磁检查显示:腰1椎体压缩骨折、同层面脊髓损伤变性、胸12椎体向后移位,与骨科会诊后,建议患者手术治疗,遭家属拒绝。一周后,自感状态良好的患者出院。
患者今年2月因右肾积水,在另一家医院肾内科住院治疗,做B超检查左肾未探及,也就是说没有找到左肾。患者以2005年在濮阳市中医院超声检查报告“双肾正常”为由,怀疑在中医院手术时被医生切除了左肾,要求“解决问题”。
濮阳市中医院接到投诉后,领导班子高度重视,马上成立专家组,探讨肾脏缺失的原因,在为患者免费进行多次多项检查后,认定为先天性独肾或者肾脏萎缩。在将结果告知患者家属后,院方又建议患者到一些大医院做进一步检查,或者进行司法鉴定,并且愿意先垫付检查费或路费。
然而患者不同意检查,也不去做鉴定,反而带领全村30多人围堵医院,恶毒谩骂医务人员,围攻拘禁院长,还肆无忌惮地在高音喇叭里狂喊:(濮阳市)中医院偷摘我的肾!连续多日在医院大门口扯起写有不实言论的白色横幅,封堵门诊大厅阻碍其他患者就诊,打伤医院多名保安并将其衣服撕成碎条……
在濮阳市公安局华龙分局的介入下,前不久,医患双方到在国内最具权威的上海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进行法医鉴定,经上海华东医院双肾区CT平扫片显示,孟某左肾存在,但是体积明显小于正常;而右肾代偿性增大。专家解释说:超声影像较CT、MRI等放射影像清晰度差,分辨率低,故其诊断价值不如CT和MRI;此外,超声诊断的正确与否还取决于操作者的技术和经验。最后,法医专家在鉴定书上签下了“被鉴定人左肾目前依然存在体内,诊断孟某左肾缺如依据不足”的权威鉴定结论。曾经气壮如牛的患者羞愧难当,握住濮阳市中医院医务人员的手,愧疚地说:“是我冤枉了医生,是我错怪了医院……”
自此,长达数月、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医院偷肾”事件,终于以患者道歉收场。
混入人群“找生意” 刚一露面就被捉
开封市患者谢某有15年的酗酒史,近期出现精神障碍。11月19日,其家人将谢某送进开封市第五人民医院进行戒酒治疗。由于长期酗酒,谢某入院时体重仅90多斤,身体极度虚弱,其家属为他找了一名护工进行护理。
11月26日早晨,当护工协助谢某起床穿衣时,突然发现谢某面色不正常,立即呼叫医生进行抢救。就在医生迅速赶到时,谢某已经无呼吸、无心跳。紧接着,经赶到的120急救医生诊断,谢某属于猝死。但是谢某家属对谢某的死亡提出异议,院方配合家属要求让其查阅并封存了病历。针对家属的异议,院方告知家属按照正常渠道进行尸检和鉴定,但谢某家属当场拒绝并提出数额较大的经济赔偿。在院方与其协商时,谢某的家属于11月26、27两日采取围堵大门、悬挂横幅、摆放花圈等过激行为扰乱医院正常秩序。院方随即向警方报案。当警方赶到现场后,发现有两名形迹可疑的人混在闹事人群中,散发名片。据现场有关人员介绍,此二人并非死者家属,而是与死者家属协商协助其闹事,其中一人还在医院焚烧黄裱纸。鉴于此,警方果断采取措施,将两人强制带到派出所进行询问。经询问得知,一人叫杜峰,系花圈店经营人员,一人叫何正山,他们与死者及其家属没有任何关系。目前警方正在对两人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由于警方处置果断,防止了患方滋扰事件的升级,11月27日当晚,该事件医患双方经进一步沟通得到圆满解决。
残疾人客串“医闹” 气焰嚣张遭羁押
8月21日,开封县曲兴三仙庙村朱继玲不慎被菜刀砍伤脚部,造成开放性创口,到开封县曲兴卫生院就诊。当时,朱继玲右足背侧有一长3厘米左右创口,边沿整齐,有鲜血溢出,医生给予常规清创、消毒,行局部浸润麻醉,伤口一期缝合,用绷带加压包扎。术后,患者曾三次到曲兴卫生院更换创口敷料,未诉患足异常。
9月20日,患者到曲兴卫生院治疗皮肤病并诉右足背侧异常,右拇趾伸屈不灵活。医生查创口两侧面有肌腱回缩情况,告知患者到上级医院复查并手术治疗。患者于9月23日到开封市第二人民医院诊治,诊断为:右拇长伸肌键胫骨前肌陈旧性损伤,遂住院行手术治疗。据专家介绍,患者在一个月左右进行手术,对手术效果影响并不是很大,不会留下后遗症,但可能会延长患者康复时间,患者住院期间所花医疗费用为4226.48元。在患者在开封市第二人民住院治疗期间,其丈夫朱某曾经到曲兴卫生院以经济困难为由,请求一次性给其3000元生活补助。院方给予的答复是:患方提出经济困难可以考虑协商解决,并建议其经医学会鉴定以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当时,曲兴卫生院要向县卫生局汇报情况,没有及时满足朱某的要求。第二天,朱某纠集残疾人李双印等人到医院闹事,并提出无理要求,造成协调失败。
11月25日,李双印又召集十多名残疾人到开封县卫生局闹事,索要12万元。11月27日下午约2点半左右,李双印带领几十名残疾人再次来到县卫生局,要求县卫生局给这些参与“讨公道”的残疾人每人每天100元的生活补助,县卫生局没有答应他们的无理要求,他们开始大骂,并乱打一气,把卫生局一副局长办公桌砸碎,并把卫生局的一名工作人员的衣服撕破。卫生局报警后,他们又围攻民警,甚至用他们手中的拐杖打民警,气焰十分嚣张。
12月1日上午,李双印等人又到市委无理闹事,被公安部门依法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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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规定十一种行为属“医闹”
前不久,云南省公安厅和卫生厅共同制订了《处置扰乱医疗机构医疗秩序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工作方案》,将聚众占据医疗机构或医疗办公场所,寻衅滋事,故意损坏公私财物,严重干扰正常医疗秩序;侮辱、威胁、围攻、殴打医务人员或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在医疗机构内外挂横幅、设灵堂、烧纸钱、摆花圈、贴标语、发传单;拒不将尸体移放太平间或殡仪馆,或以尸体相要挟等11种行为定性为“医闹”。对以“扰医”谋生的人员,特别是“扰医”事件的组织者,将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成都
将追责“医闹”扰医行为
成都市卫生局和市公安局即将出台的《关于加强医疗机构治安管理依法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通告》在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提出明确要求的同时,将严厉打击“医闹”行为。
四川公生明律师事务所吴顺问律师称,由于职业“医闹”一般采取扰乱医院就诊秩序的方式,向医院索取高额的赔偿,这种行为本身也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若产生严重后果,将遭受处罚。也就是说,如果患者家属参与“医闹”,并对医院正常秩序产生恶劣影响,那么就可能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而受到处罚,情节严重者还可能面临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