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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抢劫入狱 只盼重病得医

来源:医药卫生报电子版      [字号: ]

  听到自己被判决18年有期徒刑时,李大伟(化名)长舒了一口气。再次抢劫,他为的就是这一刻。身患严重再生障碍性贫血的他,近日在清河999急救中心等来了专程前来宣判的法官。
  19岁的李大伟是顺义农民。去年8月,他因涉嫌抢劫罪被顺义检察院提起公诉。李大伟认罪很痛快,一番简单的庭审后,他就被以抢劫罪、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6000元。
  法院审理时得知,李大伟患有严重的再生障碍性贫血,需要定期接受换血治疗,且费用很高。出于此原因,法院决定对其予以监外执行。李大伟很快办理了手续,带着病体离开了看守所。今年年初,顺义法院法官打开新立案的案件卷宗时,惊讶地发现,李大伟又被提起了公诉,因为持械抢劫。此时,距离他第一次被判刑还不到4个月。
  什么原因让李大伟再度实施暴力犯罪?
 病房内,李大伟断断续续地描述了自己的犯罪过程:去年12月20日,在密云县一条公路上,李大伟以打车为名,将黑车司机任某骗至顺义区木林镇僻静处,随后掏出自制手枪向任某的腿击发,任受惊后弃车逃跑,李大伟以1.5万元的价格将车辆销赃。随后,他表示自己不需要监外执行,理由是他的病如不及时换血,将危及生命,而在看守所、监狱可获得国家免费治疗,服刑对他来说就是救命。他称,第一次抢劫是为了筹钱看病,后来到了看守所,才知道能免费治疗。在场人员无不为这个犯罪动机感到错愕。
  病房审案后不久,今年11月,顺义法院便作出判决,李大伟的抢劫罪名成立,且因其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犯新罪,应与原罪刑罚并罚,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摘自《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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