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晓华 大学时,有一堂人体解剖课,是在解剖实验室讲人体骨骼。一个平素爱搞怪的男生,趁老师没注意,左手拿一根股骨,右手拿一根胫骨,作敲击状,逗得旁边的女生吃吃低笑。不想正在给别的同学作讲解的老师眼尖,一回头发现了这个男生的小动作。一向温和可亲的解剖老师,变得勃然大怒。他胀红了脸,用手指着这个男生斥道:“你知不知道,你手里拿着敲的是谁的骨头?那是咱们学校的老教授的遗骨!解剖课尸源不足,老教授捐出自己的遗体做教学用,难道他是让人拿着他的骨头当鼓棰敲的?!”那男生低垂了头,实验室里鸦雀无声。 从那以后,再上解剖课,同学们都怀着一种肃然起敬的心情,小心翼翼地对每一个教学模具轻拿轻放,没有一个人再有半点的轻浮。本来冷冰冰的实验室,缘了老师一番话,在同学们眼里,蒙上了一层崇高的悲壮色彩。 毫无疑问,捐献遗体,是一种崇高的行为。特别是在传统观念根深蒂固的中国,几千年来都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死无全尸”甚至是对一个人最恶毒的诅咒。历代帝王尚在位时就处心积虑地想要日后保护好自己的遗体,并不惜为此劳民伤财,耗费巨资。人死后遗体的完整度被归为了生命尊严的一部分。即使抛却这样的传统观念不谈,作为一个普通人,若想到自己归西后遗体捐献给科研或教学机构,被划割得面目全非甚至被分解成若干部分,恐怕在心理上也是很难接受的。 正因为如此,作为现代医学重要组成部分的病理科地位日渐式微;医学高校的学生们在解剖课上只能十几或几十人观摩一具标本,根本没有自己动手解剖的机会;大量迫切需要器官移植的病人苦于没有器官来源而只能静候命运的安排…… 要舍却小我,决然地在遗体捐献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需要怎样的一种勇气,需要怎样的一种凛然大义?父亲残疾,母亲智障,家境贫困,青葱之年患上了不治之症,数个月夜不能寐的病痛折磨、家人倾家荡产负债累累的压力……所有的这些不幸,集中在22岁的农村青年田潘潘身上。面对不公平的命运,田潘潘没有怨天尤人,没有愤世自怜,反而以大爱无私回报这个社会,毅然决定捐出自己的遗体,做器官移植或教学研究用,这就更显得格外难能可贵! 他以这样一种特别的方式,为自己的人生谢幕。这朵年轻的生命之花,虽然被病魔的风霜打去了颜色,但爱的种子已被深深播下。它会继续传播、延续,开出下一个花季。我们应该向这样一种崇高致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