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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有望建立器官捐献体系试点

来源:医药卫生报电子版      [字号: ]

    日前,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在深圳调研时表示,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颁布后,现亟待逐步落实。当务之急是建立我国器官捐献体系。
    作为我国器官移植工作的主要负责人,黄洁夫表示,我国目前是世界第二大器官移植国家,我国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于去年3月21日通过,5月1日正式实施。我国目前每年有30万肝病患者因肝病死亡,100万肾透析病人等待器官移植的机会,但现在只有1%的人能获得供体。为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要求,必须建立起一个符合我国国情、符合医学伦理,又能健康发展的器官捐献体系。
    黄洁夫说,“深圳在器官捐献方面的工作经验值得全国借鉴。”他表示,深圳可以作为全国器官移植的一个试点,然后在国内分片区推广,希望能在5年内完善我国的器官捐献体系。“具体的工作方案,等回到北京后向党组汇报,经过国家器官移植委员会讨论后制定。”                  (摘自《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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