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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规矩绘和谐方圆

来源:医药卫生报电子版      [字号: ]

本报记者  张晓华
    医患纠纷,已经成了医疗卫生行业的一个“疑难杂症”,在让业内人士头痛不已的同时,还有碍行业形象的观瞻。
    逐年呈上升趋势的医患纠纷,无异于一把双刃剑,痛了患者,伤了医生,导致了医患关系的剑拔弩张,所以才会出现“医生戴着钢盔上班”这样匪夷所思的现象。
    医患纠纷难解决难在哪里?其中一条,就是缺乏一个行之有效的、合情合理的成文规定。正所谓没有规矩,难成方圆,医疗纠纷没有可依据的解决方案,就难绘医患和谐的方圆。而许昌市政府牵头出台的《重大医患纠纷应急处置预案》,以政府的力量,给医患纠纷的解决提供了清晰的步骤与方向,明确了各部门的责任所在,让医患纠纷的解决变得有据可依,不再盲目无序。
    该预案明确提出,解决医患纠纷,不是医疗卫生部门“一个人的战斗”,而是卫生、民政、公安、司法等各部门的联动。规定指出,民政部门在接到有关医疗机构接运尸体的通知后,应及时派人接运尸体。公安部门在接到重大医患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报警后,应迅速出警到达现场,对在医疗机构寻衅滋事的,依照各种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医患纠纷中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特别对蓄意扩大事态及“医闹”插手医患纠纷等违法犯罪行为,要进行严厉打击。一直以来,日益泛滥的“医闹”,让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严重被扰,苦不堪言。面队猖狂的医闹,医疗机构既不能置之不理,又不能以暴制暴,最后只能无奈地息事宁人妥协赔钱。现在,医疗纠纷预案中,政府已明文规定,对医闹要严厉打击。对医疗机构来说,这是一颗定心丸,有了它,无须再提心吊胆地担心医闹的骚扰;对医闹来说,这是一口警钟,有了它,曾经有恃无恐的医闹们恐怕也要“三思而后闹或不闹”了。
    不仅仅有惠于医疗机构,医患纠纷处置预案对医患双方不偏不倚,对患者一方同样考虑周详。预案规定,重大医患纠纷发生后,医院领导及医院医患纠纷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应在第一时间到达事发现场进行先期处置。卫生部门在接到医疗机构重大医患纠纷报告后,立即指派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赶赴现场,积极引导医患双方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争取把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医患纠纷中,有医闹参与、蓄意闹事的患方,毕竟占了少数,多数患者更希望医疗机构态度积极负责,以平和的方式将医患纠纷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规定明确指出,各部门在处置医患纠纷中禁止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延误时机,这也给相对来说较弱势的患者提供了一个有力的支持。
    所以说,《重大医患纠纷应急处置预案》的出台,是医疗机构和患者的双赢。我们期待着能有更多地方出台这样的规定,以有力的明文规定,来绘就医患间和谐的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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