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瑞灼 当前,医疗体制的矛盾集中体现在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上,而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又源于药价虚高问题。可以说,能否把虚高的药价切实降低下来,达到老百姓能够承受的程度,是检验医改是否取得成功的标准和关键所在。就药价虚高问题,《意见》开出了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药方”,是找对了思路。但是,如何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贯彻,确保基本药品的使用面和覆盖面,这成了医改的关键所在。 首先,如何确保基本药品的优先使用?应当说,当前百姓所深恶痛绝的药价虚高主要高在医院,而不在药店。那么,在目前医院以药养医、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体制下,即使廉价的“基本药品”直接进入医院了,但如何保证它能“优先使用”,顺利进入患者手中,是个首先必须要考虑和解决的问题。特别是,按以往经验,一些医生由于自身的利益关系,或为了吃回扣,往往给患者开高价药,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患者的负担。虽然,按照《意见》规定,各类医疗机构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确定使用比例,但显然,如果相应的配套政策和强制措施没有跟上,这种“优先权”很可能成为一句空话,使这一政策完全失去应有的效果。 其次,如何保证基本药品的覆盖面?国家基本药物覆盖面的大小直接关系到群众医疗负担的轻重,直接关系到整个医疗体制的成败。按照《意见》规定,“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全部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确定使用比例。”可从实践来看,受医疗条件、资源等的限制,患者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看病的并不多,如果其他各类医疗机构的基本药物的使用和覆盖比例过小,将使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效果大打折扣。比如巴基斯坦虽是国际上公认的人均收入较低的国家之一,但其政府在国民卫生保健领域走出了一条较为成功的路子,其原因便在于采取了类似的“定点药”的国家药品制度,而且覆盖面十分广泛。巴基斯坦政府医院使用的全部是政府点定生产的免费药品。同时,巴基斯坦的药店分成平价药店和营利药店两种。平价药店的药品也全都来自政府出资的药厂,虽然没有什么名贵药物,但药品种类齐全,价格也极为便宜。我认为在这一点上巴基斯坦值得我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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