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述明 通讯员 胡国亮)“以后,咱看病也能报销了!”10月15日,刚刚办完医保手续的宋国玺兴奋之情溢于言表。在濮阳县城区生活的宋国玺今年52岁,身体状况不太好又无固定职业,由于户口在城区,不能参加新农合,又没有城镇职工医保,住院看病成了全家的重要负担。如今,参加了居民医保的宋国玺喜不自禁。 近年来,濮阳县医疗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管理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人群达到88.3万人,濮阳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1万人。但是,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范围之外,还有城镇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特别是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在他们身上显得尤为突出。 为切实解决广大城镇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濮阳县决定投入480.6万元补上城镇医保的“短腿”,让全民都能享受到医保救助。该县最近出台文件规定:具有该县城镇户籍,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镇居民,包括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可参加居民医保;农村户籍、在城镇就读的中小学生按学籍自愿参加居民医保;纳入城镇范围内的失地农民,也可以选择参加居民医保。 “现在,‘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这一新项目,终于补上了这块空白,其中最实惠的政策措施就是:属于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的学生和儿童,个人只需缴纳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10元,财政就补助90元。”濮阳县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说。城镇居民医保使城镇家庭增强了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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