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卫生报——电子版
 版面导航
 
2008年第106期第1版
 
2008年第106期第2版
 
2008年第106期第3版
 
2008年第106期第4版
 
 

河南进一步加大新农合监管力度每个乡镇配备2名专职监督管理人员

来源:医药卫生报电子版      [字号: ]

    本报讯(记者  陈琳君)为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康运行,有效发挥对广大农民身体健康的保障作用,9月16日,河南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意见》,要求各县(市、区)每个乡镇要配备2名专职新农合监督管理人员,充实监管力量。今年底以前,各地要完成乡级新农合监管人员选聘工作,经统一培训后上岗。
    河南省政府要求,按照精简、效能原则,进一步加强市、县级新农合管理和经办机构建设,保障人员编制,充实监管力量。各县(市、区)每个乡镇要配备2名专职新农合监督管理人员,所需编制从乡镇卫生院现有编制中划转,所需人员从具有医学或财会专业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考、择优录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现在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经考试考核录用的人员由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统一管理,具体负责乡村两级新农合的管理、监督、审核和报销等工作,原则上每年轮岗一次。今年底以前,各地要完成乡级新农合监管人员选聘工作,经统一培训后上岗。新农合经办机构和人员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经办机构的正常运转和日常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
    河南省政府还要求,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改善软、硬件设施条件,建立起与新农合制度发展相适应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尽快在新农合管理部门、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建立计算机网络联接,实现网上审核结算、实时监控和信息汇总,提高新农合服务效率和管理水平。
    要切实强化对新农合工作的监督检查。各市、县(市、区)新农合管理部门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合农民代表、新闻媒体等参与新农合的监督,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要严格执行新农合公示制度和监督举报制度,规范公示途径,统一公示内容,明确公示时间,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核查。严格执行基金封闭运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规范基金的核算与管理。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加强对基金筹集、使用、拨付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审计部门要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把新农合资金纳入专项审计范围,确保新农合基金全部用于参合农民的医疗补助。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医药费用的监管,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对违反新农合有关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要予以警告、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定点资格,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各级监察部门对编造假病历、假处方、假票据等手段骗取新农合资金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从快、从重严肃处理。
    河南省政府还特别强调,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能力。要加快完成中央预算内国债资金和我省安排的县级医疗机构改造建设任务,充分发挥县级医疗机构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中的龙头作用。要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努力改善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条件,稳定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完善综合服务功能。要加快村卫生室建设步伐,今年确保完成8000所村卫生室建设任务,3年内将全省所有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改造一遍。要统筹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加大城市支援农村卫生工作力度,确保广大农民以较低的费用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国家卫生部网站 ·中华医学会网站·37℃医学网 ·中国医院数字图书馆 ·河南健康网 ·医疗卫生资讯网 ·国际医疗网 ·中国疾病网
意见反馈 站长信箱 广告服务
未经医药卫生报社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医药卫生报社制作 编辑:医药卫生报 联系QQ:420643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