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 李伟强)“今后,老百姓看病花费心中更有谱了!”9月8日上午,记者从河南省按病种付费改革扩大试点工作会议上获悉,在去年按病种付费试点基础上,河南省将按病种付费试点医院由39家扩大到100家,将从10月1日起试行。今后患者在这100家医院看病都能享受“一口价”。 据了解,自2006年起,省委、省政府已连续3年把按病种付费改革试点工作作为向人民群众承诺办好的“十件实事”之一。从当初试点的3家医院30个病种已增加到100家医院100个病种,医院遍及全省各个市、县,基本涵盖各种常见病种,实行“一口价”政策。今年以来,全省39家试点医院相继启动了100个病种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截至6月底,在确定的100个病种中相继开展了72个,占试点病种的72%;累计收治按病种付费病例2268例,与按项目收费相比,共为病人节省医药费用1815706.4元,平均下降26.57%。 为了让更多农村患者享受到这份实惠,此次新增的试点医院中以县级基层医院为主,各试点医院执行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仍为去年年底制定的100个病种,患者从确诊入院到治愈出院发生的各类就医费用都有最高限价,超出限价医院自己承担。 同时,为防止按病种付费导致医院医疗质量“缩水”,省卫生厅专家组对定价的100种病的检查项目、用药数量、住院天数等都做了详细规定,防止医院“偷工减料”。另外,还将继续实行首诊负责制,规定医院不能把重病人推到别的医院,更不能分解住院次数,变相收取其他费用。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群众经济承受能力及医疗技术水平、医疗费用的差别,100家试点医院病种价格共分为四类。 省卫生厅副厅长夏祖昌要求,各地、各试点医疗机构一定要进一步提高对按病种付费改革扩大试点工作的认识,把此项工作与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创建“廉医、诚信、为民、和谐”医院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扩大试点工作协调工作机制。各地卫生局和试点医院都要明确一名主管领导负责扩大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多部门及单位内部协调的工作机制。 夏祖昌副厅长还要求,各地卫生部门要尽快加强与当地各新农合、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沟通,尽快解决报销问题。新农合的试点县(市、区)对参合农民按病种付费的诊治费用进行补偿时,应按病种价格,凭出院结算发票,按补偿方案进行补偿。各试点医疗机构要及时向省卫生厅及各省辖市卫生局报告本地、本单位按病种付费改革执行进展情况及相关统计报表,建立起按病种付费改革信息统计报告制度。要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各试点医疗机构纳入按病种付费管理的出院病人数要达到以下目标:三级甲等医院一般不低于本院出院病人总数的5%;二级甲等医院一般不低于本院出院病人总数的10%;病人满意率均应达到90%以上。 会议同时对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成绩显著的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郑州人民医院(郑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漯河市第一人民医院、周口市中心医院、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等六家医院进行了通报表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