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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生迟到就是违约

来源:医药卫生报电子版      [字号: ]

■吴剑
    在门诊上班的医生,有的是门诊医生,有的是住院部医生。门诊部医生迟到的现象一般比较少,因为那是明显的劳动纪律问题。但是,有些医院住院部的专家按照门诊排班下门诊,因为种种原因出现迟到现象却比较普遍。笔者认为,门诊是医院的门面和窗口,这个问题应该引起重视。
    事实上,医院把门诊开起来,就等于向社会提出了就医要约,哪个学科、哪个专家、什么职称、什么时间、什么地点进行门诊工作,医院都将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告知,这些都成为医院向社会要约的条款内容,相当于给病人一张格式化合同。病人在门诊挂号后,这一合同就正式形成了。如果哪个专家,没有按照合同条款执行,那就是违约,迟到就是没有按照时间条款执行。当然了,这样的条款没有执行,目前是没有哪个病人去法院起诉医院。但是,病人对医院服务不满意,觉得专家不守诺,以后就不来这样的医院就医,不找这样的专家就诊,那将是最大的惩罚、无声的惩罚。
    许多医院和专家都重视诚信,笔者想,不迟到可能就是最简单的却最重要的诚信。违背承诺,违反要约,这样的医院不受社会欢迎,这样的专家不受病人欢迎。无论是什么理由,病房病人多,需要早查房,有个病人要手术,忙着进行抢救,昨天晚上比较辛苦,外出学习开会等等,都在病人那里成为种种借口,可这些不能够弥补对病人服务的缺陷,形成的种种抱怨,最后形成对医院服务品质、社会品牌的伤害。
    当然,合同条款一般都有规定,就是在特殊情况下的违约不应受到惩罚。我们不排除病区专家的工作特殊性,如果出现不能按时门诊,及时门诊的情况,我们的专家应该想方设法,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尽可能提前通知自己的门诊病人,使那些门诊病人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这是对病人和对自己的负责态度,也是降低病人抱怨的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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