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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厅公布全省新农合医疗管理经办机构监督咨询电话

来源:医药卫生报电子版      [字号: ]

    本报讯(记者  赵炜)为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日前,河南省卫生厅公布了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监督咨询电话(监督咨询电话见本期四版)。
    我省于2004年6月向社会公布了省、市和各新农合试点县(市)新农合监督举报电话。随着新农合制度的全面覆盖,为进一步加强民主监督,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服务,河南决定再次向社会公布省、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及省直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咨询电话。各省辖市及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监督咨询电话分别由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公布。监督咨询电话主要提供与新农合工作相关的政策、业务咨询服务,受理群众对新农合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投诉。
    省卫生厅要求,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来电受理工作。所公布的监督咨询电话,工作时间必须有熟悉新农合政策的工作人员值守,并坚持文明服务、规范服务,接听电话应态度热情、用语礼貌、服务真诚。对于群众咨询、反映的问题,要切实抓好跟踪落实,并及时反馈办理意见,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真正使公布的电话成为提供服务、接受各界监督的平台。省卫生厅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地、各单位公布电话接受咨询、投诉和受理问题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并适时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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