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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为了群众受益——临颍县从关键环节入手推进新农合发展侧记

来源:医药卫生报电子版      [字号: ]

■本报记者  戴俊  通讯员  朱朝营
    “新农合好呀,农民看病都可以报销医药费,这是过去做梦也不敢想的事,感谢党的好政策。”在临颍县中医院,参合农民吴女士高兴地说。
    该县卫生局长李贵云告诉记者,新农合的实施,明显提高了群众基本医疗水平,有效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今年以来,该县以加强基金监管、控制医疗费用、规范操作运行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创新机制,新农合迈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管理轨道。全县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377家,参合群众556161人,参合率92%。截至5月20日,全县157109人次得到医疗补偿,累计补偿1587.9万元。“现在医疗条件好了,看病非常方便、服务又好,我非常满意。”在该县繁城镇卫生院,参合农民王大爷满脸笑容地告诉记者。
    记者采访了解到,为加强监管,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确保基金安全,该县首先是狠抓四级基金监管网络建设,成立了县新农合监督委员会、县合管办,并从各定点医疗机构公开选聘录用46名监管人员,划片监管。其中县直监管人员16名,在县直定点医疗机构轮岗,工资待遇由原单位解决;乡镇30名,派驻各定点医疗机构合管办,由县合管办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考核、统一发放工资。其次是明确监管职责。县新农合监督委员会每半年对合作医疗基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经办机构管理行为、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状况、参合农民就医行为等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评议,并提出整改意见,审计部门定期审计。县合管办每季度向县新农合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汇报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检查和评议;每月向社会公布基金支付情况,每周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不少于2次,监管有记录、有意见、有签名、有报告;各定点医疗机构合管办负责本单位参合农民的就医、审核、报销、公示、上报及各种信息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定期与县合管办进行医疗费用补助结算,及时兑付。县合管办每月将参合群众补偿费用在县、乡、村三级进行公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增加透明度,保证了基金使用的公开、公正、公平。
    采访中,记者在该县卫生局看到,《新农合监督员工作制度》、《参合患者住院备案、查房制度》、《教育、警示、处罚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一应俱全。该县将参合基金及政府的配套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补偿严格审核,确保了基金的安全。在全县实行药品“零差价”统一配送、统一价格,各定点医疗机构将常用药品和医疗收费价格公布上墙,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累计发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1081本,严格控制目录外药品的使用,确需使用需参合群众或家属同意签字。据该局副局长孙圣羽介绍,今年县新农合管理委员会还出台硬性规定,对新农合违规行为设置“高压线”,凡出现乱检查、乱用药、乱收费等违规的单位(个人),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书面告诫、5至10倍的罚款、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取消执业资格、移交司法机关等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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