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卫生报——电子版
 版面导航
 
2008年第71期第1版
 
2008年第71期第2版
 
2008年第71期第3版
 
2008年第71期第4版
 
 

河南省卫生厅通告要求盛夏防中暑

来源:医药卫生报电子版      [字号: ]

    本报讯(记者  尚慧彬)盛夏来临,在户外特别是高温场所工作的人员,若防护不当将会发生中暑,严重者会造成死亡。为此,河南省卫生厅要求各用人单位注意防中暑。
    卫生厅通告说,中暑是职业病中的一种,凡有高温作业的用人单位,要依法配备相应的防暑降温防护设备和用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中暑。对从事高温作业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健康检查和相关知识培训,患有高温职业禁忌症者,调离高温作业场所。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指导作业人员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对在工作中中暑的,用人单位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卫生厅要求,各级卫生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加大卫生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用人单位做好防暑降温工作,落实防暑降温的各项工作措施,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对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还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开展预防中暑的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尤其是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让劳动者充分了解并掌握相关的法律规定和防治知识。

 
 
 
·国家卫生部网站 ·中华医学会网站·37℃医学网 ·中国医院数字图书馆 ·河南健康网 ·医疗卫生资讯网 ·国际医疗网 ·中国疾病网
意见反馈 站长信箱 广告服务
未经医药卫生报社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医药卫生报社制作 编辑:医药卫生报 联系QQ:420643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