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琳君)日前,河南省卫生厅对扬子江药业等40个企业生产的40个药品品种,通过省医药公司等30多家药品销售企业在河南一些医院的个别科室搞药品临床促销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去年底,接到群众举报:扬子江药业等40个企业生产的40个药品品种,通过省医药公司等30多家药品销售企业在河南一些医院的个别科室搞药品临床促销,其回扣比例从6%~36%不等。省卫生厅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调查,发现情况属实,遂依据有关规定和收受回扣的数额,责成医院对涉及到的科室主任和医务人员,分别给予撤销科室主任职务、行政记过和经济处罚的处理。同时,将上述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列入黑名单,在网上公示一年,由各地卫生局和各医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其销售行为。降低行贿企业药品价格,即在2007年中标价格的基础上,回扣不足10%的按实际回扣比例下浮;回扣超过10%的统一下浮10%。从2008年7月1日起执行。对拒不配合价格调整的生产、经营企业,按自动退出在河南中标资格处理,两年内不得参与河南省药品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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