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杞县的一名乡医。我反映一下我们这里上级发放的公共卫生费、处方费、基药补助费,法人领走后克扣、截留不发放给成员。标准化卫生室是国家实施基本药物的定点医疗机构,可每次购药、报销处处受到阻挠,他想让购才能购、他不想让购成员连基药都购不到。别的卫生室成员可以自行购药、报销而我这里却不让。不知谁给法人那么大权力,一手遮天。我想咨询这合理吗?上述问题多次反映给院领导、却一直推诿不公平处理。望领导能公平公正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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