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刚柔并济两手抓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024-09-26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四版:法治与健康·洛阳专版 浏览:24435 次 

□李金乐

   行政执法工作一头连着各级政府,一头连着人民群众,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严格执法并非暴力执法,必须坚持以法为据、过罚相当、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近年来,洛阳市卫生健康委以服务型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抓手,着力解决执法不规范、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坚持将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铭于心、践于行
    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的关键在于转变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方式。《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意见》提出,寓服务于执法过程中,在执法中体现服务,构建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的行政执法模式。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围绕“三个转变”,寓监管于服务,以服务促监管,统筹把握监管策略的时度效,统筹兼顾执法办案的法理情,在依法履职中充分体现了执法“温度”。
    培育服务理念,促进行政执法方式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行政处罚法》第六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行政处罚的目的,重在纠正违法行为,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遵守法律,实现“自发秩序”正常运行,全民自觉守法。第一,坚持强化教育引导。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将服务型行政执法纳入年度法治培训内容,列入执法人员教育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服务型行政执法培训,引导执法人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鼓励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加强对被执法对象的教育和引导,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帮助被执法对象了解法律规定、增强法律意识,促进其守法意识和行为习惯的形成。第二,坚持推广人性化执法。在本系统定期组织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微宣讲、走基层”巡讲活动,推动了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向基层延伸,引导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充分考虑被执法对象的利益和权益,以温和、宽容、关怀的态度处理问题,有效地避免过度执法等情况的发生。第三,坚持文明执法。洛阳市卫生健康委结合实际编制了《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文明用语规范》,在全系统推广行政执法“法言法语”,充分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服务流程,促进行政执法行为由刚性到刚柔并济转变。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围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行政权力清单化、执法程序规范化、执法信息公开化、政务服务便利化,全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行政权力清单化。以厘清职能、依法规范、方便群众为原则,梳理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做到了“一切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二是执法程序规范化。建立健全了执法资格管理、执法人员回避、重大处罚集体讨论、法制审核及听证等执法工作制度;规范了立案、调查、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执法程序;推行了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法言法语”。三是执法信息公开化。在政务服务窗口公开审批事项清单,优化办理流程,摆放“电子化政务”服务指南。定期将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结果等执法信息同步在门户网站公开公示。同时,将涉企事项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及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推进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四是政务服务便利化。开展“减时间、减材料、减环节、优流程”活动,编制即办事项清单,全面推行容缺受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
    注重服务实效,促进行政执法机制由突击性向长效性转变。《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明确提出,要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但是在执法实践中对于服务型行政执法并没有统一具体的衡量标准,受职业道德素质、个人业务能力等因素影响,执法人员在把握执法力度、体现执法温度方面还存在普遍的“认知偏差”,尤其是对符合从轻、减轻条件的处罚案件,因担心纪检监察部门追责,不敢实施从轻或者减轻。为切实消除执法人员的思想顾虑,避免出现执法不严、过罚不当等现象,洛阳市卫生健康委积极构建“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等执法模式,相继建立了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防控制度、行政执法清单制度、事后回访制度,坚持将行政指导融入行政执法全过程,让柔性指标转化为刚性约束。其一,建立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防控制度,结合执法实际编制并公布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清单,引导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检查、行政调查中指导行政相对人对照清单开展自查自纠,主动落实违法风险防控措施,积极防范、化解违法风险,提高依法执业能力。其二,建立行政执法清单制度,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措施,依法推进轻微免罚、首违不罚。洛阳市卫生健康委结合全市卫生健康执法工作实际,编制了不予处罚、可以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不予实施强制等行政执法“五张清单”,进一步规范了裁量标准,筑牢了执法底气。其三,建立事后回访制度,利用回访提升执法满意度。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将事后回访内容作为结案的重要材料,执法人员结案前必须回访行政相对人,了解案件的执行情况,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指导其依法开展执业活动。
    坚持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加强行政执法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是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本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依法界定执法职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
    在依法界定行政执法职责方面,洛阳市卫生健康委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及“三定”方案,围绕执法权限,分类梳理执法依据,编制了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并且每年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做到了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分类清晰、编排科学、公开及时。同时,在梳理执法依据的基础上,围绕“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岗责一体、权责对等”,进一步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编制了行政执法岗责清单,明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各环节、各岗位执法责任,形成了完善的行政执法岗责体系。
    在组织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方面,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将行政执法行为是否符合执法权限,适用执法依据是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行政执法决定的内容是否合法、适当等作为重点内容,通过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议考核。第一,坚持日常考核常态化。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日常考核工作制度,从主要内容、实施时间、实施程序、结果运用等方面对日常考核进行细化安排。第二,坚持执法监督常态化。编制了行政执法监督事项清单,对监督流程进行规范,明确了监督启动方式、调查措施、决定形式以及执行要求。定期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过评查考核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质量。结合案卷评查,选取具有代表性的优秀执法案卷,编制并发布了洛阳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鼓励执法人员借鉴指导性案例执法办案,统一法律适用,实现类案同罚。第三,坚持内外评议相结合。在实施评议考核中,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执法评议卡等方式积极听取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意见,进一步提高了考评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方面,坚持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完善了行政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内部人员干预和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常态化行政执法自查制度。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逐利式”“运动式”等执法行为,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自查自纠,对违纪人员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坚持严格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其一,严格执法公示。事前利用官网公开执法主体、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事中执法人员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亮身份”;告知执法事由、执法依据,出具执法文书“明程序”;在政务服务窗口公示申请材料示范文本,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示职责”。事后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其二,严格法制审核。坚持将普通程序案件全部纳入法制审核范围,一般案件由法制机构单独审核,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实行分级联审,法制机构、法律顾问分别负责初审和复审,通过“双审双查”提高法制审核质量。其三,严格全过程记录。坚持以文字记录为主,音像记录为辅的原则,对行政处罚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进行全过程记录,做到了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作者系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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