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就医优流程”七项举措

2024-01-06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一版:要闻 浏览:14056 次 

门诊综合服务一站式

2024年1月底前,全省三级医疗机构完成“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并投入运行;2024年6月底前,全省二级医疗机构完成“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并投入运行。实行“四统一”管理,即统一规划命名、统一运行管理、统一工作职责、统一业务用章。为患者提供挂号、费用结算、医保办理、导诊、政策咨询、投诉建议受理、打印复印、业务盖章、便民设备租借等服务,实现“一窗受理、一站服务、一章管理”。
这项工作,河南省各地医疗机构已经进行了尝试,其中周口市中心医院工作开展比较成熟,反响比较好。一站式服务既减少了患者在医院内无序流动,又极大地方便了患者。

 

入院服务一站式

2024年6月前,河南17个省辖市各选1所三级综合医院,省直医疗机构选择河南省人民医院、河南省肿瘤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和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作为试点。试点医院整合院内相关业务服务项目,在方便患者的区域,统一设置“入出院服务中心”,承担住院预约、床位协调、术前检查、院前宣教、麻醉会诊等功能,实现“一窗受理、一站服务、一次办结”。对诊断明确、病情相对稳定,经评估符合住院指征、行择期手术的患者,在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办理“预住院”。鼓励有条件的医院按照“专科相近、楼层相近”的原则,打破以物理区域划分科室床位的模式,试行“全院一张床”管理模式。
实践证明,“全院一张床”管理模式是可行的,这项措施能统筹调配相关各科室病床,盘活医院床位,缩短患者入院等候、术前待床时间,提高运行效率。

 

检验结果线上互认

按照《关于推进医疗机构间检验结果线上互认工作的通知》(豫卫医〔2023〕38号)要求,利用河南省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平台,对检验结果进行线上互认,适时扩大互认项目范围。目标是实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含中医、妇幼)全覆盖,逐步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率,提升诊疗效率,降低群众费用负担。
在DRG(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IP(按病种分值付费)支付方式改革加快推进的大背景下,互认工作是大趋势。目前,安阳市已经在全市推行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河南省将持续推进检查结果的互认工作。

 

日间(手术)医疗服务

按照河南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日间手术工作的通知》《关于在全省开展中医日间病房医保支付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部署,按照诊疗计划在1日(24小时)内完成入院、出院手术或操作的患者,相关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以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利用率和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减轻参保人员费用负担。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将具备条件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在日间病房、日间治疗中心为患者提供的放疗、化疗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三级综合医院开展日间手术病种不少于50种,三级中医医院不少于25种,二级综合医院不少于20种。日间手术能够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缩短平均住院日,节约医疗费用,减轻群众负担。郑州市中心医院的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比例达54.66%,费用平均降低23%。

 

“互联网+护理服务”

搭建全省统一的“豫健护理到家”服务平台,整合各单位自行开展的碎片化的“互联网+护理服务”平台,通过“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模式,由注册护士提供专业、便捷的上门护理服务,满足个性化的护理需求,提高护士职业价值,促进护理服务更加贴近社会。
河南省试点城市郑州市、洛阳市、平顶山市和许昌市目前在“豫健护理到家”服务平台注册的医疗机构有55家,推进较好的是郑州市和许昌市,郑州市已成功服务36单,许昌市成功服务41单。按照既定的工作进度,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都要入驻“豫健护理到家”服务平台。

 

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

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是新时代人民群众多元化健康需求的具体表现和医疗服务的重要延伸,事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获得感、幸福感。长期以来,医疗机构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供给不足,社会力量非急救转运服务管理薄弱、收费混乱,规范性、专业性有待提高,加之“黑救护车”屡禁不止,出现一些中途加价、趁机要高价等恶劣现象,群众对此反映较多。为满足群众需求,增加方便、规范、高效的服务供给,河南省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在郑州市、平顶山市、安阳市、三门峡市等地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先行开展试点,探索建立健全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运行机制,在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之外,为不需要实施急救措施但需要给予一定医疗照护的群众,提供转诊转院、出院或自愿放弃治疗返家、行动不便人员就医转运等服务,逐步推广至有条件的其他医疗机构。非试点地区结合实际,自主决定开展试点工作。

 

家庭病床服务

按照《关于开展家庭病床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豫改办发〔2023〕8号)要求,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为符合住院指征但因本人生活不能自理或行动不便,到医疗机构就诊确有困难的七类患者,在患者家庭或长期居住场所内设立病床,由医务人员定期上门提供适宜的诊疗服务,医保基金按住院报销相关政策及待遇标准支付相应医疗费。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许昌市、周口市等5个省辖市作为省级试点先行先试,其他省辖市选择1个~2个县(市、区)作为市级试点。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运行,省委改革办、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在洛阳市召开了现场推进会,根据试点工作安排,有序推进。

 

发布人:报纸编辑  编辑:报纸编辑  审核:报纸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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