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结核病会传染吗
2023-09-16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五版:健康访谈 浏览:11257 次 【查看证书】
□刘华伟
结核病是一种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当结核分枝杆菌侵袭肺脏,被称为肺结核病;侵袭肺脏以外的其他部位,被称为肺外结核病。
在古代医疗技术不发达的时候,人们通常不能准确诊治该病,而结核病一般会伴有低热、盗汗、食欲下降、消瘦、虚弱等全身症状,类似于过度劳累后出现的症状,因此在古时候也被称“痨病”。
在医疗科技发达的现代社会,人们逐渐认识了结核病。结核病患者初次感染结核分枝杆菌后,不会出现明显的临床症状;但疾病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不同部位的结核病变会造成不同的临床症状。
结核分枝杆菌侵袭肺部,主要会表现出咳嗽、咯痰等呼吸系统问题;侵袭肾脏,则会表现为尿频、尿急、尿痛,以及血尿等泌尿系统问题;结核病还会引起右下腹、脐周阵发性绞痛,直肠、会阴部不适,活动后骨关节疼痛或活动受限等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结核病患者都会传染他人,结核病的传染性主要取决于痰内携带细菌量的多少,传染源主要是痰中带结核分枝杆菌的肺结核患者,尤其是尚未经过治疗的患者。
疾病处于活动期的肺结核患者在咳嗽、咯痰、打喷嚏、说话时,会产生较多的结核分枝杆菌微滴,微滴被排到空气中,在空气不流通的情况下,将会存在较长时间,可能会对免疫力低下、糖尿病患者、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以及人员密集场所人群造成影响。因此,针对咳嗽持续2周以上、咯血、持续性低热、乏力、盗汗或有明确的肺结核接触史的可疑患者,建议到专科医院接受健康检查,从而提高治疗效果,降低不良预后出现的概率。
结核病的治疗需要严格遵守“早期、联合、适量、规律、全程”五大原则,常见的治疗药物主要有异烟肼、利福平、乙胺丁醇、吡嗪酰胺等。
患者在整个治疗周期分为强化期和巩固期。强化期主要是有效杀灭繁殖菌,控制病情;巩固期则是杀灭生长较缓的结核分枝杆菌,降低疾病复发率,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初次诊治的患者强化期为2个月,巩固期为4个月;复发治疗的患者强化期为2个月,巩固期为4个月~6个月。经过药物治疗效果不佳、多重耐药、大块干酪灶、大咯血保守治疗无效的,建议患者进行手术治疗。
具体的使用药物及治疗周期,要针对患者的年龄、身体健康情况、进行耐药性及感染部位进行分析、个性化治疗,同时还要积极治疗原发性疾病,提高治疗效果。
除了尽早辨别结核病,以及成熟有效的治疗手段外,还需要从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染人群进行预防,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控制结核病的传播。
(作者供职于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检验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