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 河南基本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

2023-08-31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三版:健康促进 浏览:11541 次 

   本报讯 (记者冯金灿)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指出,坚持“保障基础、普惠均等、多元参与、统筹衔接”的原则,到2025年实现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覆盖全体老年人。
    在建立服务响应机制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实施综合评估制度,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完善主动发现机制,依托省政务服务平台,推动跨部门数据归集共享;提供探访关爱服务,对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采取设置公益性岗位、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探访关爱服务;建立统计调查制度,建立老年人状况统计调查和发布制度,开展基本养老服务统计监测,定期发布统计数据。
    在完善服务保障制度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规范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积极争取国家试点;建立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等制度;完善医养结合服务的医保配套支持政策;完善资金保障机制,将基本养老服务经费按规定列入财政预算;加大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对养老服务的投入力度,将不低于55%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积极引导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依法通过捐赠、设立慈善基金等方式,为基本养老服务提供支持和帮助;鼓励公益慈善组织开展面向老年人的慈善募捐、慈善信托等慈善公益活动。
    在健全服务设施体系方面,《实施意见》指出,强化规划引领作用,落实人均用地标准要求,制定推动养老服务设施发展的整体方案并编制专项规划。推进多方参与建设,推进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改造升级,提高失能老年人照护能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完善城镇养老设施,持续推动街道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落实养老服务设施与新建住宅小区规划、建设、验收、交付“四同步”机制,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中。健全农村养老网络,将农村养老服务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县、乡、村三级衔接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网络;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社会力量建设农村幸福院、邻里互助点等村级养老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提供互助养老、日间照料、配餐送餐等服务。实施适老化改造,加快老年人服务设施、公共设施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建设,鼓励开展无障碍环境认证。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降低老年人应用数字技术的难度,保留线下服务途径,为老年人获取基本养老服务提供便利。
    在提升服务供给水平方面,《实施意见》指出,强化养老机构保障,增强公办养老机构兜底功能,优先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发挥公办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作用,研究制定推进公办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管理制度,明确老年人入住条件和排序规则;坚持公办养老机构的公益属性,在满足政策保障对象入住需求的基础上,优先接收经济困难的失能、孤寡、残疾、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为社会做出重要贡献的老年人等;现役军人,家属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符合规定条件申请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光荣院在保障集中供养对象的前提下,可利用空余床位为其他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优待抚恤对象提供优惠服务;支持物业、家政服务企业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探索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联动开展基本养老服务机制。增强家庭照护能力,加强家庭照护者培训,将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目录;完善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推行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推动普及至老年人家庭。推动医养康养融合,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为老年人建立统一、规范的电子居民健康档案;支持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家庭病床、上门巡诊、家庭医生签约等方式提供居家医疗服务;优化基层医疗卫生和养老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救治、康复护理、生活照料等服务;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协议合作,推动部分一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养老机构向医养康养联合体机构转型,建立医疗、康复、护理双向转诊机制。
    《实施意见》还制定了河南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该清单对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16个服务项目进行细化,明确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同时,新增4个基本养老服务项目,即老年人健康管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康复辅具适配、医疗救助,既立足于已有经费支出渠道的项目,尽量不增加新的支出性服务项目,又丰富完善了老年人福利制度。

发布人:报纸编辑  编辑:报纸编辑  审核:报纸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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