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磷中毒后 医院如何急救

2023-08-15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七版:健康促进 浏览:16820 次 【查看证书


□朱长利

   有机磷中毒属于急诊科急症,在患者入院后需要立即抢救。那么,入院后,医务人员如何处理有机磷中毒呢?
    急救处理
    1.对接触及吸入中毒者,要立即脱离现场,去除被污染的衣物等,用肥皂水、碱水或2%~5%碳酸氢钠溶液(敌百虫中毒用清水或0.9%生理盐水)彻底清洗皮肤等部位,特别是头发、指甲等处的毒物。如果眼睛被污染,用1%碳酸氢钠溶液或0.9%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0分钟,然后滴入阿托品溶液。
    2.对口服中毒者应尽早洗胃,即使中毒8小时~12小时仍应洗胃,清除残留的毒物。
    洗胃注意事项
    1.争取时间插管洗胃,与药物治疗同时进行。
    2.多数有机磷酸酯类可在碱性溶液中分解,用1∶5000高锰酸钾溶液或1%碳酸氢钠溶液洗胃。
    3.插入胃管后,先抽出胃内容物,再注入洗胃液,反复冲洗,直至胃液清亮、无臭味为止。洗胃液不可过多,应不超过胃容量的1/2。
    4.洗胃后,用硫酸钠导泻,给予活性炭,起到吸附的作用。
    5.治疗后病情不好转,可再次洗胃。毒物被吸收后可自胃黏膜分泌。对个别病情严重的患者可保留胃管,间断洗胃。
    使用阿托品的注意事项
    1.根据病情,早期、足量和反复用药,直至阿托品化。
    2.判断阿托品化必须全面分析。阿托品化的临床观察要点:瞳孔较之前放大,不再缩小;腺体分泌减少,皮肤干燥,肺部啰音减少或消失;面色潮红,皮肤灼热,体温升高;心率加快,血压回升等。在观察患者是否达到阿托品化时,应对瞳孔、皮肤、黏膜、心率及肺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以便正确评价。
    3.阿托品不能复活胆碱酯酶,对烟碱样症状无效,故对中度至重度中毒者,应与复能剂联用。
    4.阿托品减量或停药不能过快,一般达到阿托品化仍需维持用药1天~3天,以后逐渐减少剂量及延长给药间隔时间。待中毒症状消失、瞳孔大小正常、不再缩小时,可先观察,根据情况停药,要观察12小时,当患者病情无反复时,方可完全停药。
    有机磷中毒的并发症
    1.中间期肌无力综合征:中毒后1天~4天,个别7天后出现四肢近端肌无力,呼吸肌麻痹等,可表现为抬头无力、咀嚼无力,睁眼、张口、四肢抬举困难,腱反射减弱或消失,不伴感觉障碍。病情严重者可表现为胸闷、气短、呼吸困难,迅速出现呼吸衰竭,甚至死亡。
    2.有机磷迟发性神经病:少数患者在症状消失后1个月左右出现神经病,累及肢体末端,出现肢体麻木、无力,呈迟缓性麻痹,肢体末端烧灼、疼痛、麻木及下肢无力,严重时出现足下垂及腕下垂,四肢肌肉萎缩。
    3.反跳:经抢救,在好转后数天至一周突然病情恶化,再次出现症状。这与毒物清除不及时或毒物在体内代谢后毒性增高,以及毒物清除不彻底、过快减药、过早停药等有关。
    有机磷中毒一旦发生,要做好急救,减少毒物对患者的伤害。
 (作者供职于鱼台县人民医院急救医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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