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赵忠民 通讯员刘胜利)近日,商丘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市委编办、市教育体育局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实施托幼一体化模式促进托育服务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岁~3岁的幼儿,增加普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切实减轻家庭生育、养育负担,实现“幼有所育”向“幼有善育”转变,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通知》明确五项具体举措,推动托幼一体化深入发展。一是整合优化幼儿园和托育机构规划设置;二是放宽托幼一体化机构登记许可范围;三是加强托幼一体化机构备案;四是优先给予项目支持;五是强化托幼一体化机构监管。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教育体育等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实施托幼一体化模式摆到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动托幼一体化模式落实落细见成效,确保每千人口托位数目标任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