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英
无偿献血是无私奉献、救死扶伤的崇高行为,我国临床用血100%是来自自愿无偿献血。自愿无偿献血者是指个人自愿捐出其全血或血液成分而不接受任何报酬。无偿献血者在奉献爱心、献血救人的同时,也能享有相应的权益。那么,您知道无偿献血者的权益都有哪些吗?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具有知情同意权。
献血前,血站的工作人员对无偿献血者履行书面告知义务,无偿献血者如实回答献血前健康征询问题。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献血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献血以及选择献血量。
2.享有健康检查权。
献血者在献血时,可享受健康体检、血液检验的权益,具体项目包括体重、血压、脉搏、体温、血红蛋白、转氨酶、乙肝病毒标志物、丙肝病毒标志物、艾滋病病毒标志物和梅毒试验等。
3.享有免费用血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四条规定,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款规定的费用。根据《河南省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工作实施方案》,在我省献血的无偿献血者本人和无偿献血者的家庭成员享有临床用血减免用血费用的权利。这里的家庭成员是指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及其配偶。
无偿献血者及家庭成员享有免费用血量的标准为:无偿献血者本人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免费享用献血量三倍的血量,自献血之日起5年后至终生,免费享用献血量等量的血量;献血量累计满800毫升的,10年内免费享用所需血量,10年后至终生免费享用献血量三倍的血量;献血量累计满1000毫升的,终生免费享用所需血量。无偿献血者家庭成员临床用血的,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4.享有获表彰奖励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红十字会对积极参加献血和在献血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根据《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22年版),无偿献血表彰奖项共分为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献血促进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无偿献血先进省(市)奖、无偿献血先进部队奖和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其中,无偿献血奉献奖用于奖励多次自愿无偿献血的公民,其奖项和获奖标准如下:铜奖,自愿无偿献血达2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银奖,自愿无偿献血达3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金奖,自愿无偿献血达4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终身荣誉奖,累计获得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3次以上者。
生命离不开血液,科学输血可以治病救人,尤其是对于大出血、孕产妇、血液病及肿瘤患者来说更是如此。无偿献血者捐献的每一滴血液,都代表着一份爱心,都能给患者带来新的希望。捐血救人,大爱无疆。期待广大爱心人士积极参与无偿献血,一起守护生命、守护健康!
(作者供职于河南省红十字血液中心质量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