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2023-01-12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6版:基层视角 浏览:16194 次 

 

    32.婴幼儿健康管理有哪些内容?
    答:婴幼儿在3月龄、6月龄、8月龄、12月龄、18月龄、24月龄、30月龄、36月龄时,在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随访,共随访8次。内容包括:询问,两次随访之间婴幼儿喂养、患病等情况;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在6月龄~8月龄、18月龄、30月龄时分别进行1次血常规(或血红蛋白)检测;在6月龄、12月龄、24月龄、36月龄时分别进行1次听力筛查;在每次进行预防接种前均检查有无禁忌证,如无禁忌证,在体检结束后接受疫苗接种;进行科学喂养、生长发育、疾病预防、预防伤害、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
    33.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有哪些?
    答:学龄前儿童(4岁~6岁)每年检查一次;散居儿童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集体生活儿童可在托幼机构进行;检查内容增加了每年一次视力检查,减少了听力筛查项目,其他内容与婴幼儿健康管理相同。
    34.如何应用“预警征”进行儿童发育评估?
    答:第三版规范在发育评估栏中新增加了具体评估指标,即“预警征”。“预警征”是根据每个年龄段儿童核心发育指标,对儿童心理行为发育进行评估的筛查方法,目的是早期识别和发现发育异常儿童。
    评估方法是通过询问儿童家长或现场测试儿童反应,观察儿童是否存在相应年龄段的“预警征”现象,如果出现任一项“预警征”现象阳性,即判定为阳性,该儿童可能为心理行为发育偏离,建议转诊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做进一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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