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病患者居家治疗应注意什么

2023-01-05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三版:综合新闻 浏览:12446 次 

□孙建伟

   结核病又叫“痨病”,是由结核分枝杆菌感染引起的慢性传染病。结核病是青年人容易发生的一种慢性和缓发的传染病。结核分枝杆菌可能侵入人体各器官,其中80%发生在肺部,其他部位(颈淋巴、脑膜、腹膜、肠、皮肤、骨骼)也可继发感染。结核病主要通过呼吸道传播。传染源是接触排菌的肺结核患者。感染结核病后,除少数发病急促外,临床上多呈慢性过程,常有低热、乏力等全身症状,以及咳嗽、咯血等呼吸系统表现。
    肺结核早期或轻度肺结核,可无任何症状或症状轻微而被忽视,若病变处于活动进展阶段时,可出现以下症状:多在午后体温升高,一般为37摄氏度~38摄氏度,患者常伴有全身乏力或消瘦,夜间盗汗,女性可导致月经不调或停经。咳嗽、咯痰是肺结核患者较常见的早期症状,痰内带血丝或小血块。
    胃部结核的临床表现很不一致,有些无症状或很轻微,有些类似慢性胃炎、胃癌,多数似溃疡病,患者有上腹部不适或疼痛,常伴有泛酸嗳气。幽门梗阻所表现的呕吐多以下午、晚间为重,呕吐物为所进之食物,呕吐后腹胀减轻。除胃部症状外,还可伴全身结核症状,如乏力、体重减轻、下午发烧、夜间盗汗等。肝结核最常见的症状为发热和乏力。其他症状有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胀、腹泻。发热多在午后,有时伴畏寒和夜间盗汗。患结核病后,患者可长期反复发热。
    得了结核病不可怕,只要坚持规范化治疗,结核病是完全可以治愈的。结核病患者一定要调整好心态,严格遵循“早期、规律、联合、适量、全程”的治疗原则。现在开展的短程督导化疗主要在家里进行,不需要住院治疗;如果并发症比较严重,则需要住院治疗。
    那么,结核病患者在家庭治疗的时候应当注意什么呢?
    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防治专家提醒,必须在痰培养结核分枝杆菌连续3次阴性的情况下,才能居家治疗。如果患者仍有发热、消瘦、盗汗、血沉增快,还须继续查痰。痰中未查到结核分枝杆菌,但症状明显、血沉显著增快、肺部病灶较大且边缘不清的患者,应戴口罩、独居一室,食具单独使用,房屋及用物定期消毒,每天开窗换气,让阳光照入室内或用紫外线照射,用物可用“84消毒液”或0.5%过氧乙酸液浸泡。
    遵照医嘱联合用药治疗,要“早期、规律、联合、适量、全程”用药,剂量要足,不要随意停药和轻易更换治疗方案。如果不遵循这一原则,患者往往要付出沉重的代价。例如,不早期治疗,难度就会加大;不规律治疗,易导致结核分枝杆菌耐药;不联合用药,治疗强度不够,也会产生耐药;不适量用药,剂量过大或不足,都达不到最佳的治疗目的;不全程治疗,症状一减轻就停药,容易半途而废,增加治疗难度。
    此外,患者还要坚持锻炼,比如打太极拳、慢跑等;要适当增加营养。肺结核是消耗性疾病,通常给予高热量、高蛋白、高脂肪、高维生素饮食,可分鸡鸭鱼肉,新鲜的水果、蔬菜,以及豆类制品等调剂食谱;禁止烟酒,少食刺激性食物,以减少咳嗽;生活有规律,早睡早起,劳逸适度,节制性生活;定期复查,可作X线片、检查血象和血沉,以观察病情变化和药物疗效。
    (作者供职于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文由本报记者杨须整理)

发布人:报纸编辑  编辑:报纸编辑  审核:报纸编辑

近期,有不法分子以医药卫生报(网)编辑的名义联系作者,以修改文章、领取证书等借口让作者付费。医药卫生报社在此严正声明:医药卫生报(网)编辑不会以以上等任何借口收费,请各位作者注意辨别,谨防受骗。核实举报电话:0371-85967132  85967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