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病与辨证相结合是提高疗效的重要途径

2022-12-27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八版:视界 浏览:11027 次 

辨病与辨证相结合是提高疗效的重要途径
□尹国有

辨证论治是认识疾病的原则
    辨证论治是中医认识疾病和治疗疾病的基本原则,是中医学对疾病的一种特殊的研究和处理方法,也是中医学的基本特点之一。它是运用中医的理论和诊疗方法来检查诊断疾病、观察分析疾病、治疗处理疾病。这种原则和方法,经历了长期反复的验证并不断充实完善,已发展为具有独特的理论、行之有效的临床诊治方法。
    证是机体在疾病发展过程中的某一阶段的病理概括。由于它包括了病变的部位、原因、性质,以及邪正关系,反映出疾病发展过程中某一阶段的病理变化的本质,因而它比症状更全面、更深刻、更正确地揭示了疾病的本质。
    所谓辨证,就是将“四诊”(望、闻、问、切)所收集的资料、症状和体征,通过分析、综合,辨清疾病的原因、性质、部位,以及邪正之间的关系,概括、判断为某种性质的证。论治,又称施治,则是根据辨证的结果,确定相应的治疗方法。辨证是治疗的前提和依据,论治是治疗疾病的手段和方法。辨证论治的过程,就是认识疾病和解决疾病的过程。辨证和论治,是诊治疾病过程中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是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体现,是“理、法、方、药”在临床上的具体运用,是指导中医临床工作的基本原则。
    病和证,都是人体阴阳平衡失调、出现了病理变化的一种临床反应。它不仅概括了一组症状,还反映了内外致病因素作用于机体后表现的不同特征、性质和病理等。
    辨证论治是指导临床诊治疾病的基本法则。它既可看到一种病可以包括几种不同的证,又可看到不同的病在其发展过程中可以出现同一种证。因此,在临床治疗时,可以在辨证论治的原则指导下,采取“同病异治”或“异病同治”的方法来处理。所谓“同病异治”,是指同一种疾病,由于发病的时间、地区及患者身体的反应不同,或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所表现的证不同,因而治法也不一样。中医治病主要着眼于病机的区别。相同的病机,可用基本相同的治法;不同的病机,就必须用不同的治法。所谓“证同治亦同,证异治亦异”,实质上是由于“证”的概念中包含着病机的缘故。这种针对疾病发展过程中不同的矛盾用不同的方法去解决的法则,就是辨证论治精神的实质。
    中风的临床表现多种多样,病机错综复杂,不同的发病阶段,各有特点。探讨中医治疗中风的方法,无疑要与中医基础理论体系密切联系起来。各种治疗方法,都来源于临床实践,各有其具体的适用范围。这些不同的治疗方法的确立与应用,应在辨证论治精神的指导下,以辨病与辨证相结合为前提,根据“同病异治”的原则,从不同的个体中,抓住中医“证”的特殊性,制定出具体的治疗方法。
辨病与辨证的关系
    辨证论治是中医认识疾病的基本原则。有人说:“治病难,难就难在识病。”此语正好说明辨识疾病的重要性。古代医家朱肱曾说过:“因名识病,因病识证,如暗得明,胸中晓然,无复疑虑而处病不差矣。”由此可见,认识疾病是治疗疾病的先导。要准确识病,还得从“症”“证”“病”说起。
    在中医学中,“证”与“症”二者是有严格区别的。“症”是指单个症状,是疾病的外在现象。同一症状,可以出现于不同的病、证之中。“证”即证候,通过对症状的辨析而来,是疾病某阶段的主要矛盾和个性,是对疾病发展某阶段的病理概括,它比症状更全面、更深刻、更正确地揭示了疾病的本质,是论治的根据。“病”由症状表现出来,是对疾病全过程的病理概括。由此可见,“症”“证”“病”三者,既互相联系,又有区别。
    中医的辨证论治,既讲辨证又讲辨病。中医认识疾病的方法,即辨证与辨病相结合,即以中医阴阳、脏腑、经络、病因、病机等学说为其理论基础,以“四诊”收集的资料为依据,共同寻求疾病的本质。
    辨证与辨病是密切相关的。一方面,疾病的本质和属性,往往是通过“证”的形式表现于临床的,所以“证”是认识疾病的基础,“辨证”即能“识病”;另一方面,“病”又是“证”的综合和全过程的临床反应,只有在辨“病”的基础上,才能对辨脉、辨证和论治等一系列问题进行全面讨论和阐述。具体来说,“辨证”多属于反映疾病全过程中某一阶段性的临床诊断;“辨病”则较多地反映疾病全过程的综合诊断。不过“病”和“证”的区别,还不能简单地全部用疾病的“全程”和“阶段”来解释。因为古代不少疾病,比如黄疸、水肿等,今天看来仍属于一种症状。同样,一些古代的证,比如痉、脱等,今日已逐渐发展成为单独的疾病了。同时,“病”和“证”的关系,还表现在同一疾病可以出现不同的“证”,不同的疾病也可以出现相同的“证”。
    中医对疾病的命名,大部分是以主要症状命名的,比如咳嗽、泄泻等,而且在论治时又是以“证”作为治则依据,故有人产生一种误解,似乎中医只讲辨证,不讲辨病。其实,早期在殷商甲骨文里即有疾首、疾身、疟等病的文字记载。汉代医家张仲景所著的《伤寒杂病论》,皆用“辨××病脉证并治”为篇之名,表明先贤先辨病,再辨证,然后论治,足见辨病的历史之久。
    倘若临证时不辨病,只辨证,医者胸中无全局观念,则辨证也将难以预测。比如中风,在急性期与痫证、厥证、痉证等病的症状有诸多相似之处,在后遗症期,其症状与痿证也类似。若不首先辨出中风,而只用辨证的方法,就会忽视中风病机以肝肾阴虚为根本,以虚(阴虚、气虚)、火(肝火、心火)、风(肝风、外风)、痰(风痰、湿痰)、气(气逆)、血(血瘀)为主要病理变化特点,将出现与痫证症状相似者按痫证辨证,考虑风痰闭阻为患;将与厥证症状相似者按厥证辨证,偏重于从气机突然逆乱考虑;对与痉证症状相似者,则从阴阳失调、阳动阴不濡考虑;而对后遗症中有与痿证症状相似者,可能会按痿证去辨证,从五脏内虚、肢体失养入手。这样,辨证杂乱,不能突出中风的特殊性,不仅医生难以掌握其辨证规律,无从入手,对疾病有效的专方专药也无法选用。错误的辨证结果,其治疗效果也可想而知。“见肝之病,知肝传脾,当先实脾”的整体治疗观,也无法发挥其指导作用。
    当然,也不能只讲辨病,而不讲辨证。清代著名医家吴鞠通在介绍《温病条辨》时曾说:“是书着眼之处,全在于认证无差……不求识证之真而忘议药之可否,不可与言医也。”由于病处在相对“静态”,而证处于相对“动态”之中,只有通过辨证,才能抓住疾病某阶段的主要矛盾,论治才有依据。比如中风,其发病过程可分为急性期、恢复期及后遗症期3个阶段,在急性期又有中经络、中脏腑的不同,中脏腑中又有闭证、脱证之分,其发病的机制是各不相同的,若不讲辨证,只讲辨病,中医治疗用药就不能针对不同阶段、不同发病情况的不同病机,效果必不满意。抓住不同阶段、不同发病情况的不同病机,详加辨证,论治才有根据。
    清代杰出医学家徐灵胎强调,“病之总者为之病,而一病有数证”。不难看出,“病”与“证”是总体与局部、共性与个性、纲与目的关系。清代著名医学家、温病学派创始人叶天士也说:“盖病有见证,有变证,有转证,必灼见其初终转变,胸有成竹,而后施之以方。”可见辨病对辨证具有指导意义,只有在辨病指导下的辨证,才能把握全局,层次清楚,准确无误,更加有利于疾病诊断水平的提高,辨病是认识和解决疾病的基本矛盾;辨证则是认识和解决疾病过程中的主要矛盾。辨病与辨证是相辅相成的,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辨证应与辨病相结合。
    由于中医的辨病是建立在经验基础上的,几乎是以临床表现为依据,而不同的疾病有相同临床表现的有很多。因此,中医辨病就不可避免地显得笼统,侧重宏观,缺乏微观,在指导临床治疗方面针对性也就比较低。相比之下,西医的辨病是建立在现代自然科学发展的基础上的,是以病因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解剖学、组织学等为基础,以实验室检查为依据的,其辨病就比较细致、深入、具体,特异性比较强,在指导治疗上针对性也就显得较强。中医学应当借鉴西医的长处,做到重视宏观,也注意微观,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使中医辨病提高到新水平。
辨证与辨病相结合
    辨证与辨病相结合是现代中医临床基本的思路与方法。宏观与微观并重则是提高中医诊疗水平的关键一环。中医在宏观上应用“四诊八纲”能做出机体疾病机能状态的辨证分析,而运用现代科学的客观检查等,从组织、细胞、分子及更深层次上反映病理形态的微观变化,能加深对疾病本质的认识。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可进一步掌握诊断和治疗规律,对提高疗效有重要意义。比如中风,在急性期,出血性中风与缺血性中风的症状有时很相似,但二者的治疗是有很大区别的,若不结合现代医学检查,比如CT、MRI(核磁共振成像)等,有时很难做出正确诊断,其治疗则缺乏针对性。又比如,有时中风的症状与脑瘤引起的症状难以区别,此时也需要借助现代科学检查才能明确诊断;否则,不注意中风的特殊性,按脑瘤去辨治,也难以取得好效果。实践证明,对于中风,在辨证论治的基础上,结合现代科学检查,血液循环障碍者加用活血化瘀的药物,血液黏度增高者加用抗凝、降低血液黏度的药物,这样运用改善症状快,效果好。因此,在临床中必须重视辨病、重视微观的变化,在此基础上进行辨证用药,方可取得好的疗效。
    辨证与辨病相结合,宏观与微观结合,是中医提高临床疗效的重要途径,也是中医治疗中风的重要方法。中风的临床表现错综复杂,只有依据临床症状、体征、发病原因及诱因,结合现代科学检查如CT、MRI,以及患者的具体情况和动态变化进行综合分析、鉴别,才得以确诊。在中风的诊断确立之后,再根据中医辨证论治的观点,辨证治疗。
    由上可以看出,辨证与辨病相结合是中医临床基本的思路与方法,是治疗中风、提高中风临床疗效的重要途径。
 (作者供职于遂平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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