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临时新增新冠病毒抗原检测项目
2022-03-22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一版:要闻 浏览:14536 次全省统一政府指导价为每次五元
本报讯 (记者 常 娟)3月20日,记者从河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河南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出台文件,采取“技耗分离”的方式,临时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项目,全省统一政府指导价为5元/次,公立医疗机构收费不得上浮,下调幅度不限。
文件明确,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抗原检测,按照“价格项目+检测试剂”的方式收费,费用总和超过15元/人次的,实际收费按照15元/人次封顶。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下同)按照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群众单纯进行抗原检测的,无须挂号,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门诊诊察费;患者自测的,不得收取抗原检测项目费用。
同时,文件要求,公立医疗机构所需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按规定必须在河南省医药采购平台采购,杜绝线下采购。企业申请在河南省医药采购平台增补挂网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同类产品全省现行最低挂网价。目前,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在河南省医药采购平台挂网价格已由16.8元降至9.8元。下一步,医保部门将通过集中采购,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价格,减轻群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