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执业范围的注册与应用

2022-02-15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四版:医政医管 浏览:15856 次 

多执业范围的注册与应用
□刘笑天

   一、医师能否注册任意执业范围
    理论上,医师可以自由选择医师资格类别下的执业范围,但在实际工作中有限制,以下几种情况不能注册:
    一是所在医疗机构没有开展的业务。医师必须根据所在医疗机构工作开展情况注册执业范围。如果所在医疗机构没有开展,则不能注册相关专业。二是需要特殊门槛的执业范围。如医师必须经过全科培训合格后才能注册全科医学专业。即便医院开设有全科医学科,医师如果未经培训,也不能直接注册全科医学专业。三是对医疗机构有特殊要求的执业范围。如“重症医学科”只允许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在“重症医学科”执业的医师应注册“重症医学专业”。一级以下的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等的医师就不能注册“重症医学专业”。
    二、医师怎样注册多个专业
    这是以往政策忽略的环节。多专业注册可以分为首次注册和加注注册。
    首次注册相对简单,医师根据所在医疗机构开展工作情况,在合理范围内(即不违反不能注册前提)选择1个~3个执业范围直接注册。加注注册应按照变更登记程序办理,即要求提升一级学历或经过2年以上在三级医疗机构进修培训并考核合格。通过医师转岗培训考核合格的也可以加注。
    三、医师多专业注册后,如何应用
    医师注册的多个执业范围没有第一、第二执业范围的区别,所有执业范围是平等的,具备相同的法律效力。
    医师注册1个执业范围时“1人顶1人用”,注册3个执业范围时,“1人可以顶3人用”。多专业医师的执业范围可以作为所在医疗机构设置诊疗科目的依据。医疗机构应当科学合理设置岗位,既要发挥多专业医师的长处,也要保障医师合理轮班休息,最重要是保障医疗质量安全。
    多专业注册医师也可以分别或同时使用1个~3个执业范围,办理多机构执业备案。与其他医师一样,备案医师不能作为行政许可和评审的人员依据。
    四、医师变更主要执业机构,多专业如何应用
    医师在原单位注册3个执业范围,必然与工作需要相一致;但如果变更主要执业机构,其执业范围与新机构的工作状况就不一定全部吻合,应按照所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允许范围执业。如某医师注册有内科、儿科、性病与皮肤科3个执业范围,变更到某县医院,该医院开设有内科与儿科,没有开设性病与皮肤科,则该医师可以按照医院安排开展内科、儿科执业工作,不能开展性病与皮肤病专业执业活动。反过来,该医院可以将该医师作为申请增加皮肤病诊疗科目的人员依据之一。
    五、执业助理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如何办理多专业注册
    执业助理医师办理多专业注册,与执业医师相同。区别在于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时,相当于执业医师首次注册,执业助理医师可保留原执业范围,也可以直接变更个别或全部执业范围,变更时不需要提交三级医院2年的进修培训合格证明,也不用提升学历。
    六、能否跨类别注册执业范围
    跨类别注册执业范围,这种情况多发生在临床类别与中医类别、临床类别与口腔类别之间。根据国家规定,一名医师允许取得多个专业医师资格类别,但只能选择注册其中一个专业医师资格,不能同时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医师资格。因此,多专业注册仅限于同一类别下的执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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