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出实招

2022-02-12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二版:综合新闻 浏览:17708 次 

   本报讯 (记者刘永胜 通讯员耿 梅  杨 晶)近日,洛阳市委改革办、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洛阳市高质量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成效考评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从组织实施、运行管理、能力提升、政策保障、服务绩效、激励约束等6个方面,对市属各县和偃师区、孟津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情况进行考评。
    《细则》明确,县域医共体建设成效考评以县级自评为主,市委改革办、市卫生健康委将根据各县(区)自评结果和佐证材料开展市级复评。考评结果分为4个等次:90分以上(含本数,下同)为优秀,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评估结果将与医共体干部选聘、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额、评先评优等挂钩。对评估结果排名靠前、被认定命名为省级医共体建设示范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表扬,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分配中对评估先进地区给予倾斜激励;对首次考评未达标的,提出改进意见和要求,限期整改,对工作推进不力、年底前仍未达标的将进行通报批评、约谈、问责。
    《细则》要求,各县(区)要将开展成效考评作为高质量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提升县域经济能力、增进人民健康福祉的重点改革事项,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加强协调联动,明确责任分工,形成整体推进、运转高效的工作新格局;要强化结果运用,将评估结果与医共体干部选聘、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额、评先评优等挂钩。市委、市政府对评估结果排名靠前、被认定命名为省级医共体建设示范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将予通报以表扬,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分配中对评估先进地区给予倾斜激励;对首次考评未达标的,提出改进意见和要求,限期整改,对工作推进不力、年底前仍未达标的将进行通报批评、约谈、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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