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强化妇幼健康保障

2022-01-15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一版:要闻 浏览:14391 次 

出台疫情防控期间应急预案要点指引
河南强化妇幼健康保障

本报讯 (记者刘 旸  通讯员蔺 琳)1月11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妇女儿童健康保障应急预案要点指引》(以下简称《要点指引》),从6个方面要求全省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妇女儿童健康保障工作应急预案。
当天,省卫生健康委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妇幼健康领域疫情防控和重点人群就诊保障等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切实保障孕产妇和儿童就诊需求,规范急诊孕产妇入院流程,严格落实感染预防控制要求等,从严从紧做好妇幼保健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要点指引》明确要求,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积极与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沟通,建立孕产妇、儿童疫情防控工作专班,负责疫情防控期间妇女儿童健康保障工作安排调度;依托辖区内母婴安全保障领导小组,建立疫情防控期间母婴安全保障工作机制等。
在摸清孕产妇等重点人群底数方面,各地可按照要求,由疫情防控指挥部明确专人负责,建立摸排机制,结合孕产妇建档等系统管理情况,动态全面掌握封控区、管控区和隔离安置点内等管控区域内的孕产妇底数和现状,协调保障临产和高危孕产妇的紧急医疗服务需求。
在保障孕产妇健康管理不断档方面,各地要回应孕产妇关切;要落实专案管理,特别是落实高危孕产妇和高危儿童专案管理;要畅通就诊渠道,对须进行必要产前检查和诊疗的孕产妇,合理确定院前和院内就诊接诊渠道,建立专用通道、专用诊室、一站式服务场所,畅通绿色通道等。
《要点指引》还明确各地在实施分区分类管理方面,要对各助产机构和服务对象实行分级负责、分区分类管理,统筹辖区内产科、儿科资源;按照疫情防控风险区域等级划分和管控要求,建立不同情形下合理选择相对应助产机构的就诊接诊模式;及时公布并动态调整应急助产机构,做好后备梯队医疗机构的准备和衔接。在确保急危重症应急救治方面,要发挥母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的作用,建立助产机构、急救中心和血站联动机制,强化急危重症孕产妇的转运、救治、用血等重点环节保障。在提升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方面,要指导各级助产机构建立常态化防控与应急处置转换机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出现发热或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的孕产妇和儿童,或核酸检测结果未知的孕产妇临产时,能够快速、高效、规范进行处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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